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3时起,解除阳春市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现通告如下: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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