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阳春市发现16例市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12-13 10:52:27 文章来源: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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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阳春市发现16例市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3例无症状感染者,分别为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群筛查、已闭环管理的重点人群筛查或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林某,男,现住址:阳春市陂面镇同乐村委会岗联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林某,女,现住址:阳春市陂面镇南河村委会上新坡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吕某,男,现住址:阳春市陂面镇南坪村委会上新坡村,为确诊病例2林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黄某,男,现住址:阳春市圭岗镇高垌村委会长田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5:赖某,女,现住址:阳春市圭岗镇高车村委会岭一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6:钟某,男,12月9日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7:冯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春湾镇长兴花园二期22幢,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8:张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潭水镇新钢铁厂1号门对面,为12月9日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常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9:林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潭水镇高尧村委会民冲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0:曾某,男,为外市返春人员,入住阳春市东湖假日大酒店,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1:刘某,女,现住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东路,为确诊病例10曾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2:黄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河西街道石上村委会车头村,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3:梁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委会高坡村,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4:罗某,男,现住址:阳春市河朗镇河朗圩街河朗市场旁边,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5:范某,女,现住址:阳春市三甲镇庞洞村委会玉田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6:王某,男,现住址:阳春市八甲镇徐屋村委会镇南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杨某,男,现住址:阳春市双滘镇蒲竹村委会搅拌站,为外省来春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李某,男,现住址:阳春市谭水镇高尧村委会民冲村,为外市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徐某,女,现住址:阳春市八甲镇徐屋村委会镇南村,为确诊病例16王某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根据流调情况重点场所均已落实管控并进行了终末消毒。

  市民如在以下时间到过下列场所,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涉疫场所和排查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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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广大市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出门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接种新冠疫苗是当前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没有完成接种的人群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请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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