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0年公租房配租方案

2020-12-09 16:49:20 文章来源: 广东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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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做好今年公租房配租工作,根据《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由申请人申报经审查符合条件,已安排进入轮候的申请公租房家庭共47户(其中符合三房一厅资格的家庭8户、符合二房一厅资格的家庭19户、符合一房一厅资格的家庭20户)。申请家庭情况已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见具体名单)

  三、配租房源(见具体房源情况)

  四、配租方法

  (一)原则上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三房一厅房型,2人家庭配租二房一厅房型,1人家庭配租一房公寓式房型。由于现有二房一厅房源不足,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是夫妻关系的将配租一房房型,待有二房一厅房源,可优先调配。

  (二)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等人员,按规定优先安排楼层较低的公租房抽签。

  (三)公租房配租采取抽签的方式,由公租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场抽签确定配租房号,具体工作由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和公租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抽签结果在阳江日报和阳江市住房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20天。

  (五)由住建局公租房管理部门向配租家庭发出入住通知,配租家庭持入住通知到阳春市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在通知发出10天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两年内不再安排轮候。

  (六)没有按规定参加抽签的家庭视为弃权,两年内不得申请轮候。

  五、取得公租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得转租或移交别人居住,否则,若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租金标准。按照《阳春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阶梯租金方案》执行。

  七、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租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公租房的个人,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已分配的公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7724810。

  八、本方案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2020年公租房配租房源情况表

        2.2020年申请公租房符合抽签条件人员名单

附件1.xls

附件 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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