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一次]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022-10-18 11:29:18 文章来源: 阳春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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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无障碍设施是现代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人以及其它社会成员充分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必要条件。是完善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是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需要。

  一、我市无障碍设施现状

  我市具有庞大的现实和潜在障碍人群,目前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将近15万人,持证残疾人2.8万,二者总数将近18万人。如果包括孕妇、婴幼儿和病患群体,我市潜在障碍人群可达30万人以上。近年来,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和改善,在市区主要街道铺设了盲道,在公园、市场新建了无障碍卫生间和无障碍通道,但同创建文明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等社会群体的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无障碍环境公众意识不到位。有的业主和施工人员认为无障碍设施只为少数残疾人和老人服务的,可有可无,犯不着为此浪费人力财力,有些开发商甚至只顾眼前利益,有意忽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大部分的新建的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二)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存在偏差,片面地认为无障碍设施是专门针对残疾人的,认为受益群体太小、利用率不高,没必要那么重视。从而导致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环节中,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够到位。

  (三)无障碍设施不健全。我市大部分城区主干道没有盲道、缘石坡道,公交站台均没有盲文站牌;个别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没有无障碍厕所;无标志标识、低位服务台、自动门和残疾人停车位,通道和电梯无扶手等。

  (四)无障碍设施设计、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部分环节不够规范,不符合《设计规范》有关标准,部分设施虽然修建,但使用功能不齐全,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盲道被挤占现象严重,有的路段被人为破坏,城区大部分路段的盲道,均被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占道停放或被摊位、路边杂物随意侵占,使盲道不够畅通,形成了“断头路”和陷阱,不利于盲人安全行走。三是有的商场、宾馆、公园和旅游景点的无障碍卫生间(厕位)被长期锁着或成了杂物间,没有提供给有需要的人使用。四是城区主要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标识不全或者不够规范,不仅影响了无障碍设施功能的发挥,也给残疾人出行及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带来安全隐患。

  (五)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制有待完善。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尚未形成部门联动、权责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体系有待健全。规划、建设、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残联组织与开发建设主体、设计单位、图审机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协同机制,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缺乏必要监督。

  (六)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职责、督促无障碍设施产权人履行主体责任上还有一定差距。相关职能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环节的监督管理,一定程度上仍处于放任状态,缺乏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载体普及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建设意识,让全体公众认识到使用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应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积极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活动,发动志愿者对身边不规范使用无障碍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提高自觉支持维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氛围。行政、教育、金融、医院、商场、酒店等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环境知识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切实发挥无障碍设施效用。建立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无障碍设施配备使用情况,作为公共服务单位精神文明评先树优的必备条件。

  (二)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侵占无障碍设施设备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把无障碍设施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擅自挪动、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保证其发挥正常的使用效益。

  (三)加快建设,补齐短板。一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尽快编制无障碍建设专项规划;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要尽快完善社区、景区无障碍服务设施,切实提高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效能。三要提升改造公共交通系统无障碍出行环境,鼓励推出方便行动障碍群体搭乘的公交车及无障碍出租车,做好公交站点改造和维护,在大型停车场增设配备专用无障碍停车位。

  (四)完善制度,健全体系。成立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残联参与,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完善无障碍设施管理数据库,加强对市政道路、公共设施巡查力度,加大对侵占损毁无障碍设施的处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老年人群体的作用,坚持“以民为本”,落实“四问四权”,在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等过程中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做到城市无障碍建设更加精细化、人性化,让城市建设更精致更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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