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一次]关于建设阳春市儿童主题公园的建议

2022-10-20 11:55:12 文章来源: 阳春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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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杨德莲


  多年来,阳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争当绿色发展排头兵,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卫星城。我市的城市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地质公园”“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园是城市的名片。我市先后建成了多个开放式公园:春城公园、东湖公园、名树公园、东湖水库绿道等,这些公园以其优美的环境、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浓厚的文化气息,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是我市一张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但我市现有的公园普遍缺乏儿童活动区或儿童游乐活动设施,更没有儿童主题公园,这与当前我市城市发展不相适应。从全省来看,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中山、湛江、江门、阳江等城市均建有一个或数个儿童公园,是孩子们首选的娱乐场所。
  今年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1093人。随着计生政策的开放,我市近年儿童人数将会迎来一个快速增长期,目前我市适合儿童娱乐的校外场所屈指可数,且场地狭小,节假日都人满为患,完全不能满足孩子们旺盛的娱乐需要。而且场地功能单一,设备落后,存在安全隐患。大多数为收费经营,推销产品,商业气息过浓。孩子们的娱乐时间要么随家人逛商场,要么在家看电视或玩游戏,沉迷于虚拟的世界,影响视力和身体,长此以往将给小朋友们的成长带来诸多不利,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的身心发展也不可忽视,尊重儿童的生理特点与发展需求,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保护、参与的机会和条件,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加强管理。”儿童是全社会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建设一个集科普教育、文化娱乐、休闲健身为一体的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儿童公园。全面服务于儿童,这不仅是满足儿童游乐的需要,更可作为对下一代进行道德文化科学普及教育的活动场所,更深刻体现幸福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提升和谐社会的深层意义。因此,建议:

  一、在城北或河西片区规划适合的地方建成一个集广大少年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科普为一体的专业性、趣味性、公益性儿童公园。既满足我市儿童主题公园的建设需求,又可以带动周边的房地产以及商业市场。
  二、儿童公园的设计要符合儿童行为心理特征,满足儿童健身、娱乐、教育的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适当划分活动范围。设置教育区、游乐区、知识乐园、演艺区、休闲区等几大活动版块。
  三、儿童公园的设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选择无毒、无害、无异味的绿色环保材料等,并突出新、奇、特,力求集科学性,思想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 
  四、儿童公园可以整合现有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等少年儿童培训、学习场所等资源,优化布局、营造核心、形成格局、统一管理,服务于广大少年儿童。
  五、建成后的儿童公园门票应该免费,游乐项目定价应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承受能力,财政每年视运行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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