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一次]关于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群体救助力度的建议

2022-10-21 10:31:46 文章来源: 阳春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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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韦贤凤


  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况下,仍有部分家庭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弱势群体,亟须加强对困境妇女儿童群体的社会救助。

  一、对困境妇女儿童群体救助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潭水镇妇联每年接待申请救助的困境妇女儿童近三十人次,求助的原因大致有六类:

  一是残疾或老龄妇女,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二是身患重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无法支付;

  三是家庭变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

  四是遭受暴力伤害(如家庭暴力),生命健康权益难以保障;

  五是因缺陷儿的出生致使家庭困难;

  六是困境学生,难以承担学习费用。

  镇妇联每年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的救助申请通过率不足3%,仅靠镇妇联的临时救助和慰问性救助,杯水车薪,实际上90%的求助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对困境妇女儿童群体救助的建议

  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使困境妇女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困境妇女儿童群体的救助力度,具体建议为:

  1.关注妇女儿童困难边缘人群,完善分类救助体系。建议由市民政局牵头完善分类救助体系,科学划分救助对象,如将单亲母亲等贫困妇女专门列为救助对象,纳入政府救助体系进行常态化、灵活式救助。

  2.设立贫困妇女儿童救助专项基金,健全动态救助机制。建议每年将妇女儿童救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部分款项下拨至镇一级,由镇一级根据贫困妇女儿童实际状况,给予合理帮扶救助。

  3.加大“两癌”救治力度,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建议由市社保部门牵头研究扩大“两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少个人自付费用比例。

  将“两癌”致贫妇女的救助纳入“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体系”,救助实际自付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患病妇女,随时为符合条件的“两癌”贫困患病妇女提供救助。积极构建社保、财政、民政、卫生、妇联共同参与的“两癌”贫困患病妇女救助体系,采取“医疗保险报销一点,政府补贴一点,慈善捐助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四点式”救助方法,合理减轻贫困患者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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