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一次]关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2022-10-21 10:41:03 文章来源: 阳春市政协办
字体: 【    】

提案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近年来,阳春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农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当前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面积60.988万亩,实际建成面积62.86万亩,完成上级下达任务103.07%,占耕地总面积89.05万亩的68.48%,其中在基本农田上建成面积47.05万亩。根据《阳春市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方案》,2021年全市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4.22万亩;2022年计划建成高标准农田3.81万亩。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设计技术方面

  一是规划不够统一。2011—2018年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部门多、建设渠道多,导致项目规划不能统一,未能做到统筹兼顾,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大效益。

  二是建设标准不完善。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机耕、机播、机收等综合机械化未出台具体标准;耕作层和有效土层厚度设定了标准,但对土壤有机质含量、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耕地地力改善未明确。

  三是配套设施不科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不足,一些已经建成的项目区中灌溉、田埂、沟渠等设施配套不完善,如水利灌溉设施(水源主灌渠)距离耕种区农田较远,无法满足农田实际用水需求;田埂弯曲或路面沟渠宽度不够,不便于下田作业。

  (二)项目后期管护方面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上,重工程建设数量,重工程建设规模,重工程建设时间,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体细节不够重视,质量不甚理想。同时,项目工程后期管护主体不明确,相当一部分项目工程后期管护实际处于不管状态。此外,项目后期管护经费没标准,各级管护资金不落实,导致项目有人建、有人用,但没人管、效益低。

  (三)经济效益方面

  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项目区的灌排条件、道路通达度和地力,在种植投入上会节约一定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作物的产量,增加了经济收入。但由于阳春地形属于山区丘陵,农田细碎化程度高,在没有实施土地平整工程情况下,难以形成规模化的种植,同时难以采用大型机械进行耕作,制约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经济效益的提升。

  (四)资金配套方面

  目前项目资金主要依靠中央、省级财政投入,无法满足实际建设发展需要。按照目前预算要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永久性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需4000元以上,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为每亩1000—1500元,低的仅有800多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配套投入产生的预期目标差距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细化建设标准,提升配套设施质量

  一是提高完善细化建设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与耕地质量、水利设施、农业机械化提升相结合,完善项目规划设计,针对建设标准中相应薄弱环节提高建设标准,确保高标准农田布局优化,设计、建设满足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实际需求。

  二是提高配套设施质量。强化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提高高标准农田水源利用、水利灌溉规范标准,确保大灌区的水源输水、配水渠系等设施配套齐全,性能与技术指标达到农业现代化规范标准,确保有农田灌溉水源。尤其对于高标准农田较多、粮食产量较大的粮食主产区,着重加快推进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有效灌溉水平,着力提高易操作、自动化程度高的农业机械应用。

  (二)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以“市政府主导、镇(街道)负总责、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功能,构建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管护人员、专业合作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将管护范围、管护责任列入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将管护费用明确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建立高标准农田保险体系。建议将高标准农田的工程设施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在项目工程建设造价中,按照主要设施使用年限,列出购买保险费用,增加后期维修管护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能更加高效、更有保障。

  三是完善机构设置,引进专业人才。机构是基础,人才是保障。要完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设置,首先应增加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统筹指导、监督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其次积极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推进、高效益回报提供人才支撑。

  (三)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一是稳步推进项目建设。避免“贪大求多”,综合考虑粮食供给保障能力、耕地增产压力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指标,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亩均资金投资标准,确保建成一片、管好一片、用好一片。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创新投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股权合作、延长承包期经营权、购买生产服务等方式,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完善政银担保合作机制,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