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一次]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在市区设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灯光夜市的建议

2022-10-21 10:43:01 文章来源: 阳春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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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陈郁霖、钟杰


  案由:

  因为在疫情期间,国家曾推动过地摊经济发展,衍生出有不少的市民从事相关行业。每天晚上,随着夜幕降临,在市区的红旗路、东沿江路一带,包括餐饮、小商品销售等各式各样的流动摊贩就开始占道经营,这些流动摊档基本上都属于无证经营,尤其从事餐饮行业的更是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问题。另外,一些摊档甚至经营到深夜,既造成周边市民深受困扰,也对市容市貌造成不良影响,更是对我市巩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称号产生负面作用。

  而在东湖一带,每晚到东湖广场休闲、娱乐及在环湖绿道进行徒步健身的人流量巨大,却没有产生多大的社会经济效应。

  建议:

  一、参考广州上下九步行街、江门蓬江新区夜市街的先进经验,统一规划,在沿江路河堤上设立专门的灯光夜市,利用环保新材料搭建带房顶遮盖可移动的摊档,仅收取象征性租金,把原本在红旗路、沿江路摆地摊的摊贩引流到该灯光夜市进行合法合规经营。

  二、参考火遍广州、深圳、长沙的“文和友”夜市风格,在东湖广场附近或其它合适位置打造具有阳春特色的灯光夜市,从视觉上呈现情怀感与复古文化,设计融入阳春70、80年代怀旧岁月印记的市井文化元素(如红旗电影院、旧车站、河埠头等等),同时销售本土的特色农副产品以及文创产品,满足新消费时代,人民对生活品质、精神愉悦的追求,让本地市民有一个合适的场所进行休闲娱乐,又能让外来游客对阳春本土文化有所了解。

  一要丰富夜间经济业态。编制夜市消费地图,围绕夜游、夜娱、夜宴、夜购、夜宿等主题特色,构建“城区、街区、景区、商区”一体化的夜间经济体系。二要优化夜间公共服务。将夜市建设管理涉及的相关审批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办理,同时加强治安、交通、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力度,确保夜间经济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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