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四次]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

2024-04-25 16:05:25 文章来源: 阳春市政协办
字体: 【    】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我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业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部门共464项行政执法事项正式调整至17个镇街行使。2023年1月,阳江市人民政府对调整由乡镇街道(以下简称“镇街”)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评估,对我市部分专业性强、镇街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273项进行了取消收回,现镇街行使上级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191项。

  一、基本情况

  目前17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184名执法人员,人员配置各镇街(含行政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编外人员)不尽相同,有12个镇街配置7-11名人员,5个镇街配置12-19名人员。其中:春湾镇19名,春城街道、八甲镇各14名,马水、河朗镇各8名,松柏镇7名。

  2021年以来镇街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769宗,其中:春城街道113宗、松柏镇91宗、春湾镇85宗、八甲镇84宗、案件类型以土地卫片执法违法案件为主,林业违法案件为其次。2021年镇街行政执法一审败诉3宗,分别是河西街道非法占用土地新建房屋案、永宁镇拆除违章建筑案、双滘镇强拆猪舍案。2023年1至10月镇街行政执法败诉案件8宗,2023年1月至11月确认违法案件15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镇街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严重不足。17个镇街都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基本抽调到非行政执法工作岗位,无法落实专人专职。如三甲镇、马水镇分别只有4名执法队员持证上岗执法,远远没有达到编制数。镇街执法时都是临时使用编外辅助工作人员,严重影响执法质量和效果。

  (二)无专项行政执法经费和专门执法车辆。17个镇街普遍存在没有专项经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都是在镇政府的行政经费中统筹开支,无法承担在镇区和乡村治理执法领域、拆除违法建筑以及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鉴定等需要较多行政执法成本。同时,17个镇街没有配置专门的执法车辆,也没有预留安排车编。有些镇街执法时使用部门的车辆或者使用私人车辆开展工作,导致日常执法巡查的频率和效率低下。

  (三)镇街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不完善。虽然我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已开展近三年,但各种制度仍不够完善,有些呈空白状态。

  (四)缺乏专业行政执法人员。镇街面对的综合行政执法面广,涉及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农村、卫生健康等多部门法律法规,镇街缺乏专业能力强、高素养的行政执法人员,与综合行政执法“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要求仍存在差距。

  (五)镇街与职权下放部门缺乏有效联动。一是案件来源渠道不够畅通,部门收集的案件未能及时交办相关职能部门执法,镇街对重大复杂案件也未能及时上报给相关职权部门去查办。二是在办案实操上不规范,导致镇街执法效率不高,质量不好,同时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综合执法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六)镇街行政执法缺乏日常网格化监管。在日常执法监管中仅仅依靠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去巡查、处罚,没有充分整合镇街与村(居)委资源,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未能高效在源头上早发现、早制止违法行为。

  (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重处罚、轻检查。在日常工作中,镇街普遍存在重事后处罚,忽视事前检查,导致违法案件增量大,执法任务重,压力大。

  三、加强镇街执法的建议

  (一)配足配强执法力量。针对镇街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的状况,通过公务员招考等方式择优重点加强充实镇街行政执法力量,确保每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执法任务重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5人,构建一支稳定的行政执法专业队伍。

  (二)加大经费保障。市级财政加大对镇街综合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特别是要加强队伍、办公场所、设备装备建设等方面经费保障。建议镇(街道)专项行政执法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省重点镇(合水、春湾、潭水)、阳江市重点镇(岗美)和三甲镇、春城街道、河西街道等每年执法经费预算30万元,其他镇每年为15万元。同时调配行政执法车辆给各镇(街道),每个镇(街道)至少保障有1台的执法车辆供日常巡查使用。

  ()加快制度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制度,明确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跨部门跨镇街执法联动协作、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规范。会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搭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平台。

  (四)加强执法培训指导。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职权下放部门,继续加大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按照“一队多能、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要求,强化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每个镇街遇到首宗执法案件都邀请相关部门下来现场指导,让镇街接得住、管得好。

  (五)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推动建立“田长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的模式,加强行政执法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构建镇(街)村两级块结合的网格化巡查体系。

  (六)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司法所应主动履行新增职能,承担政府法律事务、承担镇街法律顾问工作,代理镇街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事务及行政裁决工作,对镇街作出重大决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加强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职权下放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监督,及时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十一届四次]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