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业联合会
民营经济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推动力大、贡献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情况下,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市场优势会更加明显。”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引导,提升服务质效,提振企业信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我市民营经济基本情况
近年来,受国际大环境和3年新冠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信心不足、融资难、市场低迷等问题直接制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全市现有市场主体总数为55334户,其中内资企业9180户,个体工商户451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63户。但堆头不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不快,民营经济趋于下滑态势,主要表现在:
(一)经营主体增长速度放缓。全市新增经营主体7928户,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1557户、个体工商户63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5户,增长速度总体同比下降10.24%。
(二)经营主体退出市场速度较快。2024年1月至12月24日,我市经营主体共注销4696户,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867户、个体工商户376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经营主体注销总户数同比上升21.50%。
二、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便企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行政审批服务质量不高。部分办事人员缺乏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企业信息了解不够,缺乏全程服务机制,办事窗口效率不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例如,某公司投资项目在入园审批过程中前后足足用了6个月时间,与行政审批流程中68日完成方案设计及招拍挂相差甚远,打击了企业落户阳春的信心。
二是工作素质有待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是服务企业最前沿的“店小二”“保姆”,他们的服务方式、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能否真正落到实处。现在虽然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有的事依然难办,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全流程网办”“一窗办理”关于办结时限的规定,是以窗口提交系统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办结时限的,但在窗口人员提交系统之前,指导企业准备各种报批材料,一次次反复修改,占用了大量时间,让“最多跑一次”成为一句空话。
三是园区物流服务不到位。目前,工业园区内还没有各大物流的站点,对应的服务站点距离厂区较远,且在路边设置,停车位置少,既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存在安全隐患,又增加企业运输成本和企业员工工作量。
(二)部门执法古板强直
推进“放管服”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各级各部门检查频繁,相关职能部门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教育警示不多,善意提醒不够,甚至有以罚代管、为罚而检等现象,极易造成企业征信有污点,对企业及法人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影响企业家进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参政议政,没有为企业换位思考。
(三)企业融资难点较多
一是融资门槛高。金融机构贷款以实物抵押为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少,评估额度范围较窄,农业企业贷款抵押资产有限,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相对单一,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增加了融资难度。
二是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贷款风险防控压力较大,无抵押担保融资贷款困难,部分企业因自身实力不够高、未能回收工程款、货款困难等客观因素,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导致资金链短缺,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正常运转。
三是放款周期太长。本级银行权限不高,超过一定额度的贷款,审核权需移交地级市银行,放款周期长达10—15天,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的企业而言,贷款的实用性大大降低。
(四)惠企政策的精准性和落地率不够到位
一方面,我市惠企政策发布渠道还较为分散,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度不高,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因宣传政策不够全面,导致项目落地后政策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而影响政商关系。另一方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实体店而言,惠企政策的契合度不够高,及时性、稳定性不够好,政策倾向和企业需求间存在错位现象,政策优惠享受度不高。
三、关于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持续优化行政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议政府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代办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打通数据壁垒,提高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
二是落实项目跟进服务。建议政府牵头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对接制度,全程跟踪、协调、解决项目生产、建设、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企业投诉事项,确保项目落地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承诺不兑现、承诺打折扣等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落实企业投诉处理服务机制,完善统一投诉“12345”受理平台,畅通民营企业维权通道,进一步营造“安商、亲商、重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容错容纠机制
聚焦营商环境问题短板,对必要的检查,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开展,按照实际情况简化检查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同时优化监管方式,只要企业不是主观犯错,对企业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职能部门允许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整改措施,让企业轻松上阵,持续推进“放管服”。
(三)优化实体经济的融资服务
一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议搭建政银企沟通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优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议银行贷款由按房产、土地等评估后的60%提高到85%。不单考量用地和建筑,也可以考量品牌、知识产权和环保排放方面,在评估额度的时候能有更多政策支持,同时将无形资产、设备设施列入抵押范围,以增加贷款额度,放宽企业申请融资贴息的条件。
二是建立信用体系。建议职能部门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度和服务水平,定期发布企业诚信“红黑榜”,对诚实守信的企业,银行加大扶持力度,合作共赢。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建议相关部门创新模式,进一步降低融资门槛,鼓励更多民间资金投向中小企业,探索引进珠三角地区有实力、有资质的投资机构和民间资本,为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
(四)进一步精准施策,增强政策落实成效
建议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适时修补惠企政策,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提供有效供给。特别要注意加强已有政策的有效性评估,确保新政策的实效性。同时,采取持续上线政策条目图解,分领域分行业精准推送,提升各类涉企政策知晓面。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保证政策刚性兑现、有效落地。特别是对项目招引过程中承诺同意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完成兑现,营造信得过、靠得住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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