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办事处):
根据《阳江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阳林通〔2022〕11号)和《阳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春安〔2022〕8号)以及《阳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春林函〔2022〕2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春湾镇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径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部反映。
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春湾镇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阳江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阳林通〔2022〕11号)和《阳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春安〔2022〕8号)以及《阳春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春林函〔2022〕29号)文件要求,结合《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22〕130号)和《广东省林业局防范化解林业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林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涉林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红线意识,深刻吸取林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行业监管、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涉林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林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精神要义,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赏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十五条”硬措施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林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涉林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涉林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风险、消除隐患。
(二)筑牢林区安全生产防线。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管控,积极联合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小水电站、配电房、变电站、输电线路、燃气管道、林区道路、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林区施工作业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及时保养维护;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维修养护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并落实与在林区作业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制度。
(三)严防森林火灾。
认真落实广东省总林长令要求(2022年第1号),深刻汲取历次森林火灾教训,以林长制为抓手,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分片指导制度,加强防火宣教和巡山护林,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持续开展“五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猎火”专项行动,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坚决将火源火种防在山下、挡在林外,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隐患,严防“山火进城”“家火上山”,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四)把好林区消防安全关。
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建立火灾防控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是否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是否对流动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和岗位应急技能培训;日常消防应急资源配备是否充足,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加强消防安全值班巡逻等。
(五)严防汛期涉林灾害。
切实做好汛期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转发重要气象信息,聚焦暴雨、短时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转移避险。同时,加大对林区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涵洞、低洼地带、危房、简易厂房、山边屋、水边屋、林区工棚、管护站点、施工工地、斜坡陡坡、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风险管控工作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严防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六)严密防控新冠疫情。
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密切关注国内外、省内外以及当地疫情动态,坚决服从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大局,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调整预约、开放和封闭措施。要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举措,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询健康码和来访登记等规定,保持适当社交距离,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安全。
三、工作安排
根据国家、省、阳江市和阳春市的部署,结合我镇林业实际,我镇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围绕林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利用3个多月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全方位、无遗漏、无死角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阳春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排查表》(附表),详细登记有关情况,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二)整改落实阶段(8月至10月底):实行边排查、边整治、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坚持实行“零容忍”,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因情况特殊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隐患不消除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20日):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和整改落实等两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开展问题隐患整治“回头看”,客观分析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总结形成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修改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总结上报阶段(12月21日至31日):各单位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部。
工作期间,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适时对各单位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有关批示要求的重要举措。镇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参照镇政府的做法,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落实落细职责任务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力度,确保整改落实。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涉及范围广、内容多,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有关负责同志要带头明察暗访。在常态化巡护监管的基础上,要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等关键时期,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关键部位开展驻点督导,坚决杜绝“一阵风”排查、“说教式”检查、“假把式”整改。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分析研判,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加大对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同时,通过现场授课、以案说法等措施,公开曝光一批生产安全典型案件,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林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互救能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各单位每月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要在每月18日前,以简报形式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部。12月20日前,要梳理、汇总大检查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报告(连同附表)报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部。(联系人:罗勇,联系电话:7823477;邮箱:www78234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