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标规〔202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并经2022年1月13日第9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278P/2022-000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名称: | (转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 |
主题词: |
国粮标规〔202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并经2022年1月13日第9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662-773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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