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阳春市潭水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实施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阳春市潭水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阳江市阳之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3、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潭水镇高尧村长塘、凤来村东风方田矛坡黄垌、竹坑朗营垌心、水口村麻地山、鱼田颈、翔南村樟木径、莲塘莲东。
项目占地面积约1340000平方米;其中场区1332000平方米,升压站面积约800平方米;采取“板上发电、板下种、养殖、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的模式,建设100MW光伏电站。选用540W+高效组件及3125kW组串式逆变器组成系统;自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项目配套建设(自建)10%/1h储能 (10MW/10MWh),首年发电量约1.5亿度电。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阳江市阳之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阳春市潭水镇安芬娜南路116号
联系人:高昆
电话:15950522565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广东长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捷进中路2号捷进大楼4楼
联系人:余啟宁
电话:18142841268
邮箱:yuqn@chinacz.net.cn
四、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评估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评估。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截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