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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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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9-02
名称: (转)关于推荐选拔阳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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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选拔阳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2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阳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春人才〔2022〕3号)和《阳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春人才〔2025〕2号)有关规定,阳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任期届满,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选拔阳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经营、专业技能、教育医疗、农业农村、文化艺术、社会科学、公共服务等行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阳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推荐对象条件

  近三年在阳春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年龄在法定退休前三年以上,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业绩突出,具有良好品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市管拔尖人才选拔。

  (一)在企业生产研发一线,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或者在市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成绩突出,社会认可度高,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科技人才。

  (二)在新型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中医制药、智能家电、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重点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推动我市“5+2+N”工业产业体系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领军人才或者专业人才。

  (三)在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社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我市相关行业领域带头人的专业人才。

  (四)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较大规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带头人和创业能手;拥有一技之长,技艺精湛,知名度高的农村能工巧匠;为乡村振兴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新型职业农民;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阳春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人才。

  (五)获得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并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在艺术、文化、新闻、出版等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省(部)级表彰,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的。

  (六)在一线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在本职业领域具有突出技术特长的;在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

  已入选国家和省级、阳江市级拔尖人才项目人选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参与阳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列。

  三、推荐程序和方法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学术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单位推荐和学术团体举荐的,要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填写《阳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上报主管部门。申报人无依托单位、无法通过单位推荐或者学术团体举荐进行申报的,可直接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联系,通过个人自荐方式直接申报。

  各镇(街道)、各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组织申报和材料汇总工作,对符合条件申报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并于9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

  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咨询有关专家的意见,进行考察公示。根据考察、公示和征求意见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按程序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市管拔尖人才须按照《阳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填写说明如实填报,并附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报送材料包括:

  (一)主要科研成果证书,包括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成果鉴定证书、获得国家专利的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三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和品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主要著作、艺术作品的影印件或声像资料拷贝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个人自荐须提供三名以上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书。为便于评审,申报材料须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学历、职称及主要业绩纸质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五、组织领导

  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的推荐、申报、选拔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是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参加公开选拔,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选拔标准。推荐选拔不受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身份限制,以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为导向,以对阳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推荐选拔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示范带动性好、经济效益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严明选拔纪律,认真核实申报对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批评,并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三)服务发展需求。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要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委“决胜‘123’,争先‘百千万’,实现‘十突破’”工作要求,优先从我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选拔人才,优先选拔研究成果面向市场、能较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一线作贡献创业绩的优秀人才。注重青年人才储备和培养,选拔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

  (四)突出行业特点。各地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地本单位的人才优势、科研实力及在全市同行业中的位置,把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技术和管理人才推荐选拔出来,突出行业拔尖、学术技术领先特点,保持行业平衡,避免同一专业学科领域重复推荐。

  六、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市管拔尖人才的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按照《阳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春人才〔2025〕  2号)执行。

  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表格可从附件下载,或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领取。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联系。联系电话:0662-7713881;联系邮箱:ycrcgzs@163.com。

  附件:阳春市第八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doc


  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