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1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人事管理股
(三)计划财务股
(四)运行监测与生产服务股
(五)民营经济服务发展股(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六)工业节能与产业政策股
(七)技术改造与园区发展股
(八)无线电与信息产业股
(九)市场管理股
(十)外资服务与口岸股
(十一)贸易管理股
(十二)投资综合股
主要职责:
(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阳江市有关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工作。
( 三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
( 四 )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促进工业发展。
( 五 )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 六 )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聚集发展。
( 七 )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
( 八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
( 九 )承担促进工业数字经济和工业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
( 十 )指导民用爆破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 十一 )组织实施有关推动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领域发展政策措施。
( 十二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促进城乡市场发展。
( 十三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 十四 )协调实施有关规范市场行为、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
( 十五 )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监督相关工作;协助儆好市场监测、分析、调控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民用爆破物品等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 十六 )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
( 十七 )负责组织赴境外参加各种外经贸交流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洽谈会活动;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 十八 )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组织落实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 十九 )拟订本市招商引资、促进外来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 二十 )负责本市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接上级口岸管理部门,协调推动口岸便利化发展相关工作。
( 二十一 )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 二十二 )负责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
( 二十三 )指导开展本系统外事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 二十四 )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
( 二十五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阳春市春南大道78号
邮政编码:529600
工作联系电话:7733371(工作时间)
群众举报电话:773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