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007295446R/2017-00931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7-10-18
名称: 阳春市民政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0-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阳春市民政局2017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7-10-18  浏览次数:-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省、阳江市民政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自身全面建设,加快适应并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民生服务保障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前三季度民政工作回顾

(一)民生实事各个项目取得新提升。一是低保救助与特困供养标准连续提升。全市低保家庭共1345528930人。城镇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去年的423/人月、195/人月,分别提高到今年的462/人月、211/人月,前三季度已发放低保金6027.01万元。全市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共5041人。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去年的600/人月,今年分别提高到928/人月、675/人月,前三季度已发放3185.5万元。二是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超出要求。特困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比例达80%以上。前三季度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43.12万元,支出资助参保资金796.64万元,共医疗救助4378人次,资助参保53109人。住院医疗救助标准人均2829.76元,超出省制定的人均标准,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经济压力。三是受灾群众救助保障及时妥善。今年全市投入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30万元,发放口粮23吨、棉被4200床、棉衣(大衣)2500件,救助2.6万人次,有力保障了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6.22”持续暴雨和“天鸽”台风造成17个镇(街)受灾,全倒房181312间,无人员伤亡。我局于灾后第一时间向受灾群众发放矿泉水1550箱、饼干800箱、方便面700箱、大米1.5万斤、花生油500瓶及生活用品一批,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其他贫困群体救助全面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意见》,依法依规做好救助工作。前三季度共将符合条件的21754104人纳入低保救助,对30户实施了临时救助。严格执行《广东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和《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前三季度累计临时救助2157户次,发放资金455.21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110.4元,充分发挥了救急难的作用。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赢得新发展。一是老龄工作与机构建设再度拓展。前三季度,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45.21万元,并为全市6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5月底,联合东莞市阳春同乡联谊会开展“探访长者行”活动,看望慰问了全市69位百岁老人。岗美镇黄村颐养居去年底完成建设,现已投入使用。筹资400多万元对全市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整治。二是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再获进展。陂面镇惠周居家养老服站已完成基本建设工作并进入开业筹备阶段,岗美镇岗南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春城街道城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河口镇河南居家养老服务站、河口镇茶滩居家养老服务站、八甲镇马催居家养老服务站均已建成。另外,市养老中心已完成建设,预计年内可投入使用。三是孤儿保障及残疾补贴标准再次提升。孤儿集中与分散供养标准由去年的1340/人月、820/人月,分别提高到1450/人月、880/人月。前三个季度为全市721名孤儿、3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发放基本生活费767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去年的1200/人年提高至1800/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1800/人年提高至2400/人年。前三季度已17125名残疾人发放生活及护理补贴2815万元。四是精准扶贫与济困工作再逢机遇。我局精心组织开展全市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各项工作,共接受扶贫捐款2416960.3元,慈善捐款6743791.1在对口抓河口镇河南村委会“精准扶贫”工作中,开展了中秋节前为85户贫困家庭送月饼、春节前为90户贫困家庭送“年货”、开展农业技术技能培训等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助脱贫且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救助。

(三)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收得新效应。一是延伸婚姻登记服务内容。前三季度,市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5604对、离婚登记1707对、补办婚姻证件1718对。进一步健全了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等,前三季度共为1235对婚姻当事人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情感辅导、矛盾劝解等服务,受到群众好评。二是提升殡葬管理工作效力。今年来,利用“殡改宣传月”、清明节等时机,在各镇(街)悬挂横幅340条、张贴标语4500张,为促进殡葬管理营造氛围。前三季度,全市共火化遗体4176具,根据我市城乡居民殡葬7项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共减免588万元,社会效应良好。三是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机制。3月下旬开始,我局联合公安、消防、卫计、环保等多部门对福利院、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联检,并建立了监管巡查等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前三季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89人次,救助资金9万多元,同时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登记管理机制。

(四)社区治理、地名普查重点争得新成效。一是“两委”换届工作全面完成。6月中旬,全市344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产生“两委”干部1954人。303个村(社区)一次选举成功,占88.3%65春苗工程后备干部当选,当选率75.6%。配合市委基层办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公共服务站建设,召开了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信息员《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培训班,同时指导村(社区)信息员分门别类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地名普查工作提前完成。正式填写地名普查成果表 12310 张、普查成果图 172张、地名标志登记表 133 张、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7 张。按照《质量评价体系》及《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的要求,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规范、材料完整、质量达标,于今年4月申报省验收,9月下旬,接受了省地名普查验收组的验收。三是新道路命名工作及时完成。将春城街道新情人河桥至新人民桥段情人河水流方向的左侧道路命名为情侣东路,情人河水流方向的右侧道路命名为情侣西路,进一步推进了本市道路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五)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获得新进步。

一是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补助。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高标准在今年1月全部落实到位。前三季度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3563万元,优待金688万元。另外,16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都由我局统一为他们购买城镇居民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二是加大了救助慰问力度。前三季度,全市投入救助资金164万元,为990名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了救助,其中生活救助719107.02万元、医疗救助25052.05万元、住房补助214.93万元。春节期间,向全市军属和烈属送春联2300幅,向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81.86万元、送去价值6.8万元的慰问品。三是落实了参军奖励及复退政策。根据“市府办转发阳江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我市去年应征入伍的70名大学生发放了入伍奖励金70万元。完成了6名政策指令性安置的退役士兵的工作安排,采集了19782014年间数千名退役士兵数据,为58名退役人员报读高职进行了报考送审。四是加强了复退军人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复退军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工作的信息化。前三季度,先后慰问优抚对象441户、60岁以上老兵50人;市委、市政府召开协调会为28人落实了公益性岗位。5月中旬、9月上旬,阳江市6个县、区民政部门派员到我市,学习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经验。

(六)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取得新突破。一是全市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站成立。我市首批4个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合水、春湾、潭水,于今年3月获得正式批复,并于71日前全部挂牌成立,踏出了我市在社会工作领域的重要一步。一个季度以来,我市社会工作服务站组织了“中秋陪伴留守儿童”等专项服务活动5场,为183名群众提供了涉及生活、就业、医疗等多方面的实际服务,逐渐受到群众的接纳和认可。二是社会组织发展管理愈加深化。前三季度,我局依法登记了新的社会组织25个(社团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全市现有社会组织417个。截至9月底,共办理“三证合一”208家,完成了任务的78.18%。全市9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了与行政机关的规范性脱钩工作。三是其他重点工作开展及时高效。信访方面,收到各级转交及市民投递的信36件,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咨询55件,全部答复并办结;宣传方面,前三季度共在《中国民政》、《大社会》、《阳江日报》、《阳春》报及省市民政网平台发表新闻报道56篇,有效宣传了民政部门的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低保工作全面精准核查难。我市地处经济欠发达的粤西山区,目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已超1.3万户近2.9万人。由于工作量巨大,入户核查的频率及普遍性还不高;另外,随着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走向,对救助申请家庭的隐性收入难以全面核清,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此类家庭收入的评估不准。

(二)养老机构建设扩大推进难。我市敬老院没有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年龄大、文化低、专业知识少等问题,服务管理上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全市实有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床位缺口较大;而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实际的床位需求数又低于建设要求,存在两难。

三、第四季度民政工作筹划

(一)不断提高底线民生各项保障能力。一是重新核定特困人员。通过入户调查、严格规程等方式,对全市特困人员进行重新核查认定,并按照《关于印发阳江市生活不能处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计划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救助严重精神病患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意见》,依法依规做好救助工作。三是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根据省政府对医疗救助政策的调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年度最高限额。四是抓好家园重建工作。制度好家园重建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措施等,并将各项工作细化落实,确保2018年春节前完成181户全倒户的重建任务。

(二)不断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抓好老龄工作。继续做好“敬老月”期间的宣传及老人节的走访慰问工作,继续开展好“银龄安康行动”,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落到实处。二是抓好社会福利事务工作。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巩固殡改成果,加大对落后镇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快各镇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工作;二要推进市养老中心的建设运营工作,使之尽快投入使用;三要及时发放孤儿生活费、退职武警定期救济、残疾人“两项补贴”。三是抓好扶贫济困工作。一要抓好对口扶贫村的项目建设和技能培训;三要继续发挥好临时救助制度的救急难作用。

(三)不断优化复退军人服务管理效能。一是优抚方面。根据各镇的核查结果,对照《核查方案》进行查漏补缺,确保12月中旬前完成任务;二要做好2018年优抚资金的预算,保证来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安置方面。一要做好去年秋冬313名退役人员的档案整理及录入工作;二要做好17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工作安排,为其他296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三要积极发动并组织退役士兵参加两次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做好人才输送工作。三是复退中心方面。一要认真做好十九大召开期间等特殊敏感时段的节点防控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市工作专班作用,强化信息预警,实现部门联动;三要继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发挥好协调化解作用。

(四)不断夯实专项业务工作成果。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对新一届“两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工作指导,使新一届“两委”班子能尽快融入岗位开展工作;同时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录入工作,确保村务公开信息全面及时。二是按照国家、省、阳江市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要求,抓紧做好普查成果转化;根据省验收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成果数据,按时逐级上报复验。三是制订换发证工作方案,继续抓紧推动“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作,做好社会组织网上审批登记工作。四是继续抓好信访、综治、消防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