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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007295446R/2022-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5-16
名称: 关于2022年5月20日疫情期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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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5月20日疫情期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次数:-

  2022年5月20日婚姻登记高峰日期将至,阳春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平安有序应对疫情期间婚姻登记高峰期工作,按照“预约办、错峰办”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间,依然实行全预约制(60周岁以上老年人除外),不接受现场取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预约方式

  请先选择以下方式预约

  1、网上预约:登陆“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网址”http://www.gdhy.gov.cn,按指引预约。

  2、微信公众号预约:关注“粤省事”,在办事-人生事“婚姻”按指引预约;或在部门专区-民政服务专区“婚姻登记服务”按指引预约。

  注: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特别提醒

  一、分批分时段办理:

  请已预约成功的婚姻当事人,在办理当天凭预约信息及粤康码绿码(外市(返)来阳的当事人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于预约时间段准时到达(当天逾期不到视为失约),并从规定入口进场。

  注意:若未能如期前来办理预约业务,请提前取消。

  二、如实报告行程,配合出入管理措施:

  办事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登记工作,并完成手部消毒。

  三、不扎堆不聚集:

  为保障大家的健康,这天高峰登记日,非必要,亲友和其他有人谢绝陪同。

  四、准备好所需资料:

  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其他人员及其他业务请致电0662—7722012咨询注:登记高峰日业务量多,为节省您的时间,请提前复印好相关资料。)

       复印件样本 

       ·居住证单独复印(正反面一页纸):

       图片1.png

  

  ·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

  (格式一)

       图片2.png

  格式(二)

       图片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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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风易俗靠大家

  目前疫情防控尚未解除

  新人们请注意不扎堆登记

  只要感情好

  天天都是好日子!

  需要办理业务的亲们

  记得要先预约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