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阳春市在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同时,结合《阳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职能部门有效联动、多方机构参与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坚持主动预防策略,强化联动保护氛围
一是建立情况摸底信息台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通了24小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接听并妥善处置求助电话12个。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8件,提供法律咨询135人次。市民政局在动态更新《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管理系统》数据的基础上,为1686名农村留守儿童、2150名困境儿童建立了个人台账,对缺乏固定监护人的儿童,由镇(街)或村(居)与受委托监护人逐一签署《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组织全市“双百工程”社工上门探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244人次。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预防机制。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统筹下,市教育局将学生防性侵教育纳入学校安全知识教育体系,结合司法机关指导建议制定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承诺书》,建立了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及“三长”会商机制;市妇联打造“儿童友好社区”27个,建立“儿童之家”349个、妇女儿童维权站(点)367个,助力筑牢家庭、学校及社区三位一体的安全防线;市公安局安排领导和辖区民警担任302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助力校园开展针对性、专业性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建立多面一体宣传阵地。市民政局与6个志愿服务组织签订了儿童福利领域志愿服务协议;聘请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为全市厌学、辍学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与康复等服务;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进街道、进村居、进学校活动101场。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小学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活动65场;市妇联开展“抵制萝卜刀,远离危险玩具”安全教育20场、“少年儿童心向党”系列活动77场,受众14860人次;团市委印发“青春有你,与你同行”宣传海报至100多所中小学校进行宣传;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画里有话”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漫画大赛,鼓励孩子吐露心声,展露才华。
二、坚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综合保护举措
一是健全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市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7个镇(街)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各设儿童督导员1名),369个村居委会、农场、水上办事处等成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点(各设儿童主任1名),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完整构建。2023年,市民政局集中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2场,指导各镇(街)完成儿童主任培训17场,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的服务保障水平。市妇联编制了《阳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发展与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履行兜底服务保障职能。2023年,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17元,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9元,全年共为全市163名孤儿、71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531.25万元,为150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发放了精神残疾补贴54.94万元。市民政局在有效履行兜底服务保障的同时,严格落实临时监护职责。市人民检察院向监护缺失的“问题父母”制发7份“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三是延伸关爱服务保障形式。“双百工程”109个社工服务站(点)309名社工入户探访慰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9210人次,在寒潮期间及时送出防寒衣被804件及食品一批,并通过活动中孩子们在“许愿树”上所留心语,帮助实现“微心愿”94个。市住建局为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公租房,累计入住未成年人216人;市总工会为24户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发放“金秋助学金”9.2万元;市妇联通过公益资助、慈善捐赠的方式,为9458名儿童提供了奶粉23501罐;市残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春节、助残日期间向困难残疾儿童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价6.69万元;市妇幼保健医院为280多所幼儿园幼儿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三、坚持立足对象需求,拓展精准保护形式
一是实施主动介入帮扶。市民政局通过部门联动形式全面摸排、核查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苗头线索,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落实监护人或共同生活人动态联络机制;针对发现的1例未成年人监护缺失个案,在召开市联席会议后将其接收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临时监护。团市委依托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407人次;市公安局联合职能部门将14名“问题学生”或存在违法犯罪经历的未成年人送往茂名市春雨学校接受感化教育。
二是实施专项教育救助。全市在读残疾学生842人(含送教上门),其中336人为女性残疾人学生,确保了他们均享有与正常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全面实施“南粤助残工程”“阳江市扶残助学工程”,累计为25名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发放助学金24.2万元,其中女性残疾人学生9人。市民政局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孤儿261人次发放助学金65.25万元。市妇联利用爱心捐款为52名在读学生发放助学款2.6万元。
三是实施康复需求支撑。根据《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全年有158名0-6岁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训儿童44人。市综合福利院将在院的31名残疾儿童分批次送至暨南大学崇爱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护理。市民政局通过“明天计划”资金5.98万元,为52名0-18岁孤儿提供了康复医疗。市残联联合阳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55名肢体残疾儿童提供了适配矫形鞋,安排42名残疾儿童在市醒目仔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护理。
阳春市将持续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救助保护机构的联动协调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扎实履行专业职责,共同架起服务“连心桥”,画好关爱“童心圆”,全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高质量、深层次发展,为全市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遮风挡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