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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春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3250891703/2023-0018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12-26
名称: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阳春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号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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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阳春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2-26  浏览次数:-

陈炳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维修春湾镇新明村委会新屋村至新坡村排洪渠》(第14号)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春湾镇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局在水利设施方面的职能是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我局只涉及田间的渠道、用水问题。水源和大的主渠道,不属于我局的范围。

       春湾镇新明村委会新屋村至新坡村的排洪水渠宽约5米、长约4公里。属于主排洪渠道,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