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培训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
一是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实落地。上半年针对疫情的影响,进一步梳理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街道、进乡村,促进企业稳岗扩就业、促进劳动者实现就业,全年印制17万份政策宣传和岗位信息,结合疫情期间网格化防控工作,发放到企业和群众手中。同时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1-11月,城镇新增就业592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8.66%;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4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5.6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4.71%;促进创业577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0.9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0%,控制在3%目标任务以内。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240人次,393.84万元;发放一次创业资助415人,41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人,220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205人次,50.44万元;发放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10人次,3.8万元。发放就业类补贴3103人次,补贴金额649.9万元;发放创业类补贴479人次,补贴金额421.4万元;扶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出298.7万元。
二是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和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第一,加大力度开发兜底类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已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67个,已安置上岗161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41个,已安置上岗24人(其中4人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人为就业困难人员)。第二,通过开发岗位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目前开发见习岗位239个,参加见习126人。第三,开发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共26个,重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工作。
三是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力度。第一,便捷失业登记网上办理流程,推送宣传通过人社“掌上1233”APP和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失业登记,我市办理失业登记1646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7000多次各种形式的就业援助服务。第二,积极开展复工复产“点对点”服务。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复工,主动与中山、珠海等地人社部门对接,采取了“点对点”方式,安排“专车”免费接送返岗人员,提供“从家门口到企业”的一站式服务,累计安排20车次输送500多人到珠三角地区复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56人。第三,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用工需求和做好就业失业监测。紧密跟踪服务我市规上企业67家和就业失业定点监测企业53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就业失业定点监测企业的月报基础上增加周报内容,为上级对就业形势变化的研判提供有力数据基础。第四,上半年在疫情防控的要求下,常规线下招聘会转为网络招聘会,开通了“粤省事”和“粤商通”等平台的在线求职应聘功能,并通过阳春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等持续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共发布11场次网络招聘会,同时在落实疫情防控前提下,举行22场次线下小型招聘会;期间市内外参与企业768间次,提供5万多个就业岗位,各类平台线上岗位浏览量达6万多人次。
四是培训、鉴定机构开展恢复线下活动督查验收工作。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47号)精神,2020年6月4日成立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介活动督查验收工作小组,分别于2020年6月9日、23日开展对我局审批许可的阳春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等6家培训机构和管理的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了督查验收,其中有5家培训机构达标,具备恢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条件,1家自动放弃验收;2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达标,具备恢复开展线下评介活动条件,1家自动放弃验收。
五是开展2019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检查工作。7月开展了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9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经检查评估,经我市许可机关审批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9年度评估合格的有阳春市八达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1家自动放弃评估。
六是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第一,持续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与生活费补贴的申领审核与发放工作。2020年以来已受理个人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711人,受理培训补贴资金109.94万元,已发放培训补贴597人,补贴资金65.77万元。受理培训机构4家,涉及945人,受理培训补贴资金108.26万元,生活费补贴资金4.9万元。第二,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的培训工作。其一,扎实推进”粤菜师傅”工程。为提升“粤菜师傅”工程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2020年8月15日在春湾镇高村举行了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粤菜师傅送培训下乡开班议式;2020年9月8月举行了“粤菜师傅”最具阳春特色美食网络评选活动;2020年9月19日借助中国农民丰收节(阳春),在我市东湖广场举行了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最具阳春特色美食展示活动;为加快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在全市17个镇(街道)以“送教上门,送培下乡”模式开展粤菜师傅的培训,截至11月,粤菜师傅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389人次。以“粤菜师傅”助推技能扶贫工程,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帮扶培训29期,培训贫困劳动力2335人次。同时,积极筹备2020年11月22日的“粤菜师傅”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就业,提升“粤菜师傅”工程影响力,助力乡村振兴。其二,加快推进“南粤家政”工程。为推动我市“南粤家政”工程向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全力打造我市“南粤家政”服务名片,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战略,截止11月份,我市培训“南粤家政”服务人员 1922人次(其中母婴服务1176人次、居家服务200人次、养老服务476人次、医护服务70人次)。以“南粤家政”助推技能扶贫工程,举办5期贫困劳动力“南粤家政”专项帮扶培训班,培训贫困劳动力476人次。同时,积极筹备2020年12月份的“南粤家政”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就业,提升家政服务行业的形象和社会地位,形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三,积极推动“广东技工”工程,开展新型学徒制和企业职工适岗培训。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校企合作,截止11月,已在新钢铁、新兴铸管两家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297人;开展企业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职工有2963人;依托培训机构开展“广东技工”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培训501人次。其四,推进“三大工程”培训与劳务对接,建立与珠海市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的三大工程培训与劳务合作机制。2020年组织了21名贫困劳动力赴珠海参加珠海市对口帮扶阳江“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为期30天的技能培训;组织30名贫困劳动力参加在我市举办的珠海对口帮扶阳春贫困劳动力挖掘机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水平。
七是开展技能扶贫工作。以“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 ,助推技能扶贫工程。2020年举办“粤菜师傅”技能帮扶培训29期,培训贫困劳动力2335人次,举办5期贫困劳动力“南粤家政”专项帮扶培训班,培训贫困劳动力476人次,培训效果良好。
(二)积极落实民生政策,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一是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项治理和扩大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经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我市到2020年10月底止,参加养老保险71875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数统计口径的通知》计算。不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54433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442人,征收机关养老保险金29025万元,支付8471名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43200万元,发放率100%,历年累计结余基金27646万元;征收职业年金21266万元,支出职业年金0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年金848万元;征收职工养老保险金3159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28446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65470万元,发放率100%,历年累计结余基金(负)-243087万元;参加失业保险35898人,征收失业保险金187万元,支出失业金441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488万元;参加工伤保险68615人,征收工伤保险金410万元,支出工伤费1692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1458万元。
二是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至11月6日止为158名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认定工伤,其中认定工伤157宗、认定视同工伤1宗。协商调解工伤案15宗,不认定工伤10宗,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宗,行政复议2宗,行政复议维持2宗,行政诉讼1宗(上年结转案件)。2020年7月3日举办了一期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和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班,25家企业派人参加学习。
三是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2020年11月13日止,全市参保人数有536427人, 2020年阳江市下达我市参保任务537600人,新增参保5396人,完成阳江市下达我市参保任务99.78%;续缴费有208476人,2019年阳江市下达我市续缴费任务296300人,完成阳江市下达我市续缴费任务70.36%。至2020年10月31日止,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1762万元,享受待遇150881人,待遇支付26873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72482万元。
四是做好稳岗补贴工作。至11月13日,我市有74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其中72家企业符合申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总金额57.90万元,该补贴资金已发放到72家企业。
(三)规范管理,切实做好人事人才和收入分配工作。
1.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一是研究出台《关于推进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的决定》等人才政策和措施,开展人才工作调研,总结人才工作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人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目前正在为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领安家费和制订《阳春市2020年下半年高层次(特殊)人才计划需求登记表》。二是持续走出去招才,我市坚持每年组团前往外省市招纳人才,今年组织我市有关单位赴云南昆明、广东广州召开专场招聘会,为我市招聘高层次人才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人,本科毕业生6人,达成就业意向212人。三是完善人才服务工作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创建“人才服务集中代办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强人才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加强人事代理、人才招聘、人才评价、人才培训等工作;做好人才的跟踪服务,营造引才、留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推进与企业建立人才合作服务关系,主动服务企业。五是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力度,协助相关单位完成2020年度“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今年共招募“三支一扶”学生23人,其中支教5人、支医3人、支农9人、扶贫6人。并做好2018年开始服务的8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及就业指引工作。
2.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一是完成2019年度工资统计工作。根据省和阳江的要求,已于2020年1月完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二是开展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变动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从2019年10月起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住房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从8%调整到15%,并同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提高到12%,进一步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待遇。2020年3月初,已完成全市1万多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标准变动。三是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参照市机关绩效考核方案和阳江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制订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从2020年4月开始,对全市301个事业按考核方案和考核指引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于9月预发部分业单位绩效考核奖金。制订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激励金发放办法,并根据办法核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四是开展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作。根据2019年度考核结果,开展事业单位的正常晋升作,对全市15000多在职人员的正常晋升进行审核。五是协助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好涉改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相关手续,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六是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办理公职人员退休手续工作、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核定工作、群众来访来信工作、每月全市工资系统统发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其它事项等。
3.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一是落实2019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统计工作,对我市621个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进行分类统计。二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今年实行民主测评不集中会议,以分散形式分发,回收民主测评表格等有关措施,是年度考核改革举措,更加体现科学民主化。三是做好岗位聘用工作,特别是对去年晋升职称人员(包括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聘用。四是为积极响应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我市8月集中组织教师招聘工作,至11月底,已聘用四批次人员共378人。五是9月已完成办理粤东西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事业人员39人。六是做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阳春考点的笔试及面试工作。共有80个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共330名考生参加笔试,有142名考生通过笔试进入面试。
4.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我市2019年新增职称人员的备案和统计工作。初级认定共203人,评审共460人。二是会同市教育组织好我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我市共159名教师取得了中初级职称,其中中级151人,初级8人。三是做好因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2019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的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审核推荐了初级工程师31人,中级工程师71人,高级工程师1人参加省、阳江市各级评委会评审。四是做好我市2020年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共333人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初级职称,其中助理级313人,员级20人。五是切实落实参加疫情防控一线专技人员进行职称评审的倾斜政策,共审核推荐我市5名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参加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批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并全部获得通过,其中2人取得正高级职称,3人取得副高级职称。六是积极宣传发动企事业单位做好2020年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项目申报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的申报工作。2020年7月经省人社厅同意在阳春市中医院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七是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的推荐工作,推荐妇幼保健院的郭江洪同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类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八是做好参加2020年省、阳江市各专业评委会评审的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依法仲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与备案服务,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我市新增签订劳动合同8100多份,其中异地务工人员3220多份,本市务工人员4700多份,续签劳动合同3210多份。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截至目前,已有阳春市创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申请了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并准予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核发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其中今年新获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企业15间。
二是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至2020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案件共58宗,其中集体争议案件3宗;按争议类型分为劳动报酬3宗,社会保险14宗,其中工伤保险待遇14宗,确认劳动关系5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4宗,其他2宗。案件涉案人数共216人,涉案金额达1161.95万元。目前为止,审结案件48宗,其中仲裁调解25宗;裁决21宗,其中终局裁决13宗,非终局裁决8宗;其他2宗。未结案件10宗,正在审理10宗。此外,积极指导和监督我市各辖区、各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本市各辖区已建立相较成熟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并配备充分专业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平台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度。
一是案件查处情况。共接到投诉474起,涉及工资等待遇6230.35万元,涉及农民工4819人,其中未经立案协调解决的追发工资待遇4123.89万元,涉及农民工3519人。立案28宗,结案24宗,办理中4宗;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5宗,涉及142人337万元。二是日常巡查情况。执法大队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1户(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81份,纠正不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12份。三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职业介绍机构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四是建设领域分账管理制度、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情况。共收到77个项目申报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其中29个项目已足额存储了保证金。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就业培训方面
一是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难度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镇新增就业比上年度同期明显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复工复产造成不同程度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大,部分行业用工需求降低,部分在家的劳动力外出就业意愿不高,薪酬保障期望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后期的促进工作难度依然艰巨。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叠加,就业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凸显,规模性失业风险进一步加大,对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薄弱。县、镇、村三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基础较弱,专职工作人员少,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和管理跟不上发展的要求,从而制约了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工作。四是培训资源相对缺乏,师资力量较为薄弱,培训能力有待提高,培训职业(工种)受限制。我市南粤家政类培训机构只有2家,培训家政类的相关职业(工种)只有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等,要组织开展其他家政类职业(工种)的培训受制约。目前止医疗护理服务、居家服务的职业(工种)我市2家家政类培训机构都没有条件设立,导致无法开展培训。五是培训意愿不高。我市是个山区市(县级),纵横区域大,人口居住分散,又是劳动力输出大市(县级),在家的劳动力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接受能力不强,转移就业培训意愿不大等原因,制约了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社保方面
扩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效果不理想,还有部分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
(三)劳动监察方面
一是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部分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薄弱,无故克扣职工工资等现象仍存在,或者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欠薪,偶尔还会发生恶性欠薪逃匿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存在以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现象。项目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现象普遍,一旦垫资困难,随即引发工程进度、工程款拨付等纠纷,发生纠纷后又不愿意通过仲裁、起诉等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或合同结算纠纷问题,而是施工班组借用农民工讨薪名义要挟政府出面协调,这种现象逐年增多。三是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行政处罚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元,与动辄数十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处罚力度偏低。此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只有当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四是农民工法律意识偏低。部分农民工入职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留存其他证据的意识,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未能提供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维权艰难。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扶持政策。认真梳理中央、省和阳江市出台的各项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利用当前的优惠政策促进就业与创业,积极推进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二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利用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政策,充实公共就业服务队伍,鼓励镇(街道)利用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设置,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细化服务流程,努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在镇(街道)、村(居)一级的延伸发展。三是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落实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到基层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等,深入开展基层服务项目和就业见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到基层就业,支持用人单位加大招聘力度,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四是稳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加强重点用工企业对接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加大投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优化“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同时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服务,提升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着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阳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的重要部署,按照李希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当担,坚持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三大工程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坚持以强基地为载体,夯实平台基础。充分利用惠好的政策支持,加强部门合作、政企校企合作,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师资等配置,构建我市特色的培训体系,大力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二是坚持以抓培训为重点,集聚技能人才。其一是技能培育系统化。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我市中等职业学技术校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家政服务和粤菜烹饪专业,建设一批该类技术技能人才特色专业。其二是培训形式多样灵活化。采取送教上门、培训下乡、在岗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免费“回炉”培训,深入基层有计划开展培训,使本地有培训愿望和需求的城乡劳动者都能接受到技能培训。其三是结合专业多样化。鼓励我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与协会、家政服务企业、餐饮、制造企业合作,引入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模式、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促进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教学培训与实操培训的紧密衔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以促进就业为核心,实施技能就业创业行动。一是创新就业创业模式。支持粤菜师傅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或外出创业发展,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推动粤菜师傅就业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二是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建立与珠三角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的家政服务劳务合作机制,为有意愿到珠三角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提供便捷的就业平台。三是积极支持技能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培育“技能创客”,对有创业意愿的技能劳动者,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对接、补贴申领等公共创业服务,帮助技能人才提高创业成功率。四是以亮品牌为导向,举办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开展具我市特色技能展示活动,组织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围绕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的举措、亮点、成效,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推广我市特色文化,积极营造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的浓厚氛围。创新“粤菜师傅+乡村旅游”、“粤菜师傅+饮食文化”等模式,依托我市民营企业,打造一个以推动我市饮食产业发展为核心的创客孵化基地,集粤菜师傅培训、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我市各类传统特色美食和我市特色绿色生态食材于一体的综合美食中心;鼓励家政企业参与行业交流,支持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创业项目参加省“众创杯”和阳江市的各项创业创新大赛、优秀创业项目展示等活动,促进项目、资金、政策、服务有效对接。
(三)着力落实民生政策,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石。一是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2020年扩面征缴工作, 做好社会保险政策执法宣传,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努力做到有就业有参保和应收尽收,改善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确保社会保险待遇100%按时足额发放。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缴费和达到16周岁人群的参保工作任务。三是做好我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和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审查工作,为我市企业减轻负担。四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一方面,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接续工作,继续落实新修改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和工伤认定工作。另一方面,做好我市建筑业、铁路、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发动工作和工伤认定工作。
(四)着力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推进事业制度改革。一是加强机构改革单位的整合管理,包括岗位设置、竞聘等工作管理。二是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工作,切实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三是根据2020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和经验,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四是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和发放。
(五)着力招才引智,全面提升我市各类人才总量。一是根据阳江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工作战略部署,拟组织我市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和私营企业)赴异地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二是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不断完善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吸引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开引才引智渠道,实施“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战略,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开启吸引各类人才来阳春创业的“绿色通道”。结合我市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需求,通过提高待遇、落实政策、提供优惠等措施,有针对性引进一大批高学历、高潜力、低年龄的高新技术人才,满足重大项目的发展需求。
(六)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将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和日常巡查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继续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程序办理案件,及时有效地处理举报投诉案件。与市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涉及劳资纠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二是加大劳动仲裁保障。一方面,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工作。以“预防为主、调裁结合”为原则,以提高案件质量和处理效率为目标,改进办案方式,推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高,力争结案率达到99%以上。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转变到庭前、庭中、庭后三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立案前邀请双方先行调解,通过调解发现问题,为庭审工作取得主动权;另一方面,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和完善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调解和政策咨询服务功能,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调解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和条件。同时在企业聚集区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良好局面,努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三是继续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与备案,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及管理工作,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积极配合市国资公司等部门做好相关国有企业改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