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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568255508X/2022-0024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24
名称: 阳春市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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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社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5-28  浏览次数:-

  2021年以来,阳春市人社局在阳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促就业、保民生、聚人才、建和谐、推改革”的作用,锐意进取、精准发力、真抓实干,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

  1.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推进就业。2021年,阳江市下达我市城镇新增就业计划任务1800人,全年完成2300人,完成计划任务127.8%;阳江下达我市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计划任务1800人,全年完成1822人,完成计划任务101.2%;阳江下达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计划任务250人,全年完成252人,完成任务100.8%;阳江下达我市促进创业计划任务490人,全年完成531人,完成任务108.3%。2021年12月,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5%,控制在3.5%目标任务以内。

  (1)举办线下专场招聘会,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岗留工工作。分别在潭水、岗美、陂面、合水、马水等镇举办了5场“南粤春暖”线下专场招聘会和1场“广东技工”专场招聘会。精选了广东精装照明有限公司等工业园区的8间企业,提供2186个岗位供应聘者选择,招聘会进场人数有1400多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110人。

  8月10日,智能招聘系统正式启动,至今为止,已在市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三楼智能招聘大厅举办5场现场招聘会,共有98家企业参与,提供超过4500个就业岗位,进场求职人数超500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率超过20%。

  (2)举办网络招聘会,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全天候不打烊的网络招聘。今年以来,共通过阳春政府网发布了22场网络招聘会,市内外参与企业727家,提供50359就业岗位,网站浏览量为31980人次,并将阳春市2021年“南粤春暖”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印制《春风卡》16000本,下发到镇(街道)、村(居),进行广泛宣传。

  (3)助力异地务工人员有序返岗。今年2月16日至21日,我局与中山市人社局联合举办“疫情防控心连心,稳岗留工公益行”活动,对原在中山市务工的阳春籍人员,先后派出专车免费接回中山返岗上班,提供“从家门口到企业”的一站式服务,期间共安排10车次输送257人到中山市返岗。

  (4)配合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至目前止,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8个,安置92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个,安置6人。

  (5)扎实推进就业见习工作。今年以来新增26家用人单位为阳春市就业见习基地。2021年共发布见习公告23期,提供见习岗位292个,当前已有142人参加见习。

  (6)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及创业者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各类社保补贴、各类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服务。今年以来,受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566人次、租金补贴57人,基层就业补贴73人、岗位补贴367人次、一次性创业补贴140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贴息14人次,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人205万元,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笔200万元。

  (7)提供就业、失业监测服务。更好地为企业搭平台工作,解决企业用工问题,阳春市内53家企业进行就业监测服务,对阳春市内1家企业进行失业监测服务,对重点用工企业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用工动态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基本情况每周、每月、每季分别向省厅上报。

  2.规范培训,提高素质促进就业。

  (1)聚焦检查评估,全面加强管理责任。一是积极认真做好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验收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职业培训机构疫情风险隐患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市民办培训机构展开了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验收,经督查验收,5家培训机构基本能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开展人员健康监测、个人卫生防护以及场所环境卫生消毒等防控工作。二是开展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2021年5月开展了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0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经检查评估,经我市许可机关审批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0年度评估合格的有阳春市八达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三是开展阳春市培训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阳春市培训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我局牵头,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2019-2021年培训资金项目,排查解决新老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总结和梳理整治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培训资金监管。

  (2)聚焦技能提升,全面落实培训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三项工程,把三项工程列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局认真贯彻有关精神,制定了《阳春市“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阳春市关于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阳春市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召开阳春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结合阳春特色,整体规划推进,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持续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2021年,已受理个人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631人次,受理培训补贴资金212.76万元;受理培训机构4家,涉及2185人次,受理培训补贴资金213.04万元。三是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培训工作。2021年,开展相关技能提升培训5810人次,其中,阳江市下达“粤菜师傅”相关工种培训600人次,我市“粤菜师傅”相关工种培训605人次;阳江市下达“南粤家政”相关工种培训1400人次,我市“南粤家政”母婴相关工种培训1563人次(其中“春州家嫂”培训481人次);阳江市9—11月下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500人次,我市“广东技工”相关工种培训3642人次(其中适岗培训3340人次,除去适岗培训302人次)。

  (3)聚焦基地建设,全面夯实培训基础。一是大力支持和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培训设备设施,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培养专业师资及考评技术人才。依托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本地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资源,加快推进培训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目前,已建成“粤菜师傅”省级培训基地1个,新增了2个烹饪基本功实训室、2个刀工实训室,1个粤菜实训室(在建设中);“南粤家政”产业园加快推进,已通过阳江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厅申请“南粤家政”产业园项目入库。二是积极推进阳春市春城街道龙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河西街道泰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点。三是大力扶持阳春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申报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经地市推荐、省评审专家组书面评审、评审工作小组汇总评审、网站公示等环节,阳春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被评为2020年度广东省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4)聚焦阳春特色,全面提升品牌效应。一是依托阳春市乡村旅游资源,深挖传统阳春特色乡村粤菜美食,通过“粤菜师傅+乡村旅游”模式,着力打造乡村粤菜美食旅游点和乡村旅游粤菜美食精品线路,并通过“网红”推荐、短视频拍摄等渠道,大力推广阳春乡村本土特色菜式,逐步提高阳春特色粤菜的认知度。二是打造具有阳春特色的粤菜产业体系。开展2021年阳春市“粤菜师傅”十大网红美食店评选活动,共筛选出52家店铺参与评选,目前正在评选阶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家政服务、菜品展示、饮食文化交流各项活动,如组织我市家政从业者参与阳江市第一届“南粤家政”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组织4名选手作为阳江代表团成员参加2021年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其中有2人获得银奖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促进我市“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圆满举办了阳春市2021年首届“南粤家政”演讲大赛,同时制作宣传片《南粤家政·春州家嫂》,打造春州家嫂品牌,深入乡镇开展“春州家嫂”家政服务免费培训。深入企业宣传,深入各大企业宣传技能培训政策,积极协调相关企业和职工,充分利用当前的优惠政策,全面提升企业职工技能。

  (5)聚焦乡村振兴,全面助力农村发展。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建筑协会共同推进乡村建筑工匠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发文《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春人社发〔2021〕30号),认真做好涉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评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以“送教上门、送培下乡”为主要形式开展三项工程相关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各类专项培训班。在各乡镇举办“春州家嫂”家政服务免费培训班,共培训481人次;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第一期提升培训班44名学员已圆满培训完毕;与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协商制定粤菜烹饪技能培养课程,今年4月在松柏镇开展第一期“粤菜师傅”培训班,培训学员50人;着力推进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春三项办〔2021〕6号),并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全市已登记的失业人员的培训需求意愿工作。

  (二)积极落实民生政策,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1.积极配合省、市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项治理和扩大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经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我市到2021年11月底止,参加养老保险71616人(按粤社保函〔2017〕507号《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数统计口径的通知》计算。不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54129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487人,征收机关养老保险金49205万元,支付8744名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50022万元,发放率100%,历年累计结余基金9319万元;征收职工养老保险金48869万元,按时足额发放29439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85000万元,发放率100%,历年累计结余基金(负)-302520万元;参加失业保险36173人,征收失业保险金356万元,支出失业金734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53万元;参加工伤保险76034人,征收工伤保险金762万元,支出工伤费2171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209万元。

  2.做好工伤认定工作。2021年共为226名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认定工伤,其中认定工伤223宗、认定视同工伤3宗。协商调解工伤案51宗,不认定工伤2宗,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宗,行政复议4宗,行政复议维持3宗(余1宗被上级部门行政复议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上级部门复议决定,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7宗,无错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3.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2021年12月24日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534203人,2021年阳江市下达我市参保任务数531000人,完成率100.6%, 2021年新增参保4927人;2021年阳江市下达我市续缴费任务296000人,续缴费有291000人,完成率98.31%。至2021年12月24日止,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327786万元,享受待遇145667人,待遇支付27866.12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基金94693万元。

  4.企业失业保险申报情况。至2021年12月底,我市有81家企业申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总金额19.83万元。

  (三)规范管理,切实做好人事人才和收入分配工作。

  1.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人才工作调研,总结人才工作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人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了我市《阳春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需求表》。上半年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其中研究生7人,本科8人。二是进一步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吸引机制,对引进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现正在为2020年引进的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申领安家费。三是完善人才服务工作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创建“人才服务集中代办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四是加强人才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加强人事代理、人才招聘、人才评价、人才培训等工作;做好人才的跟踪服务,营造引才、留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推进与企业建立人才合作服务关系,主动服务企业。五是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力度,协助相关单位完成2020年度“三支一扶”招募工作,2021年共招募“三支一扶”学生31人,其中支教8人、支医3人、支农8人、乡村振兴9人、水利3人。并做好2019年开始服务的13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及就业指引工作。六是承办各类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我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参加阳江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工作,我市获得阳江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35名、先进集体12个;协同公安局报送2021年度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候选对象,优秀公安基层单位1个、优秀人民警察1名。

  2.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各项奖金发放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1月开始分别对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预发2020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金和2019年度计划生育奖励进行核对。2021年4月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并于2021年5月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6000多人的2019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核定工作。2021年9月根据2020年度年度考核结果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工作,核对全市事业单位报送金额,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二是开展调整我市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从5月份开始对全市1万多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进行重新核定,落实各项工资待遇变动后调整我市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三是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根据2020年度年度结果,从7月份开始对全市事业单位约14000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作。

  3.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一是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完成了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聘用工作,共聘用了37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8名高层次人才的聘用手续,其中卫生医疗人员5名,教师2名,农业人才1名,8名高层次人才全部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职称。办理订单定向培养毕业生入职手续,共聘用4名教师,6名医疗卫生人员。二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共有13000多人参加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率接近15%。三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划转和交流调动工作。完成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电排总站、市农业研究与技术推广中心等事业单位人员的选调划转工作;完成了教师队伍的交流调动工作,近百名教师通过交流,大大舒缓了学校及教师自身的实际困难。四是解决了市口腔医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市文化艺术中心、市农业研究与推广中心等单位岗位设置调整问题,大大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加快推进了60多个单位(中小学校)共282名教师岗位聘用审核流程,及时兑现了教师的岗位待遇。六是公开招聘教师工作,5-9月份完成了教师招聘的发布、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目前第一至第四批招聘教师达371人,另还有7名考生待聘。七是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2021年共604名考生竞考69个工作岗位,在9月份完成了笔试工作, 在11月份完成了面试工作。经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程序, 目前共有57名考生聘用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在12月15日起可办理入职手续。八是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要在2022 年1月1日起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我市目前正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指示,全力做好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抓紧调研摸底,初步统计我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有1300多人,其中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992人,预计明年实施第一批人员晋升需增加财政经费260万元左右,计划用五年时间分布分批完成任务。

  4.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我市新晋升职称人员的备案和统计工作。2020年共1646人取得或晋升了职称,其中通过认定603人,通过评审611人,通过考试432人。二是完成我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委库520名专家入库审批,为顺利开展中小学职称评审打好基础。三是完成2020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核准、证书发放工作,其中通过中级评审144人,通过初级评审24人。四是做好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的岗位聘任资格审核工作,今年共办理了908人的专技岗位聘任资格审核。五是做好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改革前期政策宣传工作。六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2021年“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评选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推荐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左都伟同志参加阳江市“南粤创新奖”表彰人选拔。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市人社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我局现有行政职权183项。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推动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在职在编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核查工作,我局共有执法人员34人,2021年进行法制审核案件165宗。

  (五)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依法仲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与备案服务,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一是积极宣传《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覆盖面,规范我市用工单位的用工,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21年,我市新增签订劳动合同10000多人,续签劳动合同4000多人。二是2021年,我市新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13家。

  2.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目前为止,立案受理案件共105宗,其中集体争议案件1宗;按争议类型分为劳动报酬5宗,社会保险24宗,其中工伤保险待遇24宗,确认劳动关系9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65宗,其他2宗。案件涉案人数共137人,涉案金额达1810.25万元。审结案件103宗,其中仲裁调解45宗,裁决58宗,其中终局裁决33宗,非终局裁决25宗,结案率98.13%、调解成功率87.12%,终局裁决率55%,均达到上级要求的统计标准。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平台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一是做好拖欠工人工资案件处理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执法大队共接到投诉736宗,涉及工资等待遇1.05亿元,涉及人数7507人。其中经协调解决685宗,涉及工资待遇8509万元,涉及人数6466人。立案51宗,结案42宗,通过立案方式为794人追发工资待遇1639万元;办理中案件9宗,涉及工资352万元,涉及人数247人。在两法衔接方面,我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宗,涉及3人1.7万元;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宗,涉及2人2.7万元。二是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体系建设。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初对阳春辖区内252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其中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336家,B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111家,C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17家。为落实欠薪企业违法行为公示制度,截至11月,我局按照每季度按时向阳江市人社局报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共3次,通过阳春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案件情况4次。三是做好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2021年1-11月共收到87个项目申报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其中23个项目已足额存储了保证金,其中22个项目为第三方担保,其余采用现金缴存的方式完成。所有办理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业务的建设项目全部建立了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巡查监管。2021年以来,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76户(次)。其中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76份,纠正不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36份。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92份。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局今年4月开展了全市职业介绍机构专项执法检查,6月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开展了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暨广东省考核迎检工作,8月开展关于超时加班专项调研工作,通过各种专项行动,有效打击拖欠工资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经营,11月联合商务局、工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抽取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企业规范用工。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尽管企业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劳资双方地位、信息多方面不对等等原因,不利于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职工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二是智能招聘系统处于初运行阶段,部分功能仍未完善。阳春政府网、阳春人才网和阳春就业公众号功能单一,缺乏互动,仅能提供简单的岗位信息发布功能。三是专项资金不足,技能培训资源相对缺乏,培训工种单一,师资力量较为薄弱,加之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不高,接受能力不强,转移就业培训意愿不大,给推进技能扶贫培训下一步工作增加难度。四是扩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效果不理想,还有部分企业未有全员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五是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农民工法律意识偏低,欠薪事件频发,劳动保障接访压力较大。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2022年计划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20人;促进创业450人。

  (二)着力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坚持就业优先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就业九条”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完成2022年就业重点工作任务和十件民生实事相关工作。

  (三)着力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一是坚持以强基地为载体,夯实平台基础。加强部门合作、政企校企合作,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师资等配置,构建我市特色的培训体系,大力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二是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我市中等职业学技术校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家政服务和粤菜烹饪专业,建设一批该类技术技能人才特色专业;采取送教上门、培训下乡、在岗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免费“回炉”培训,深入基层有计划开展培训;鼓励我市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与协会、家政服务企业、餐饮、制造企业合作,引入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模式、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支持粤菜师傅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或外出创业发展,将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推动粤菜师傅就业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与珠三角人社部门的家政服务劳务合作机制,为有意愿到珠三角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提供便捷的就业平台;大力培育“技能创客”,对有创业意愿的技能劳动者,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对接、补贴申领等公共创业服务。四是结合我市实际,牵头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广泛开展具有我市特色技能展示活动,积极营造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的浓厚氛围。

  (四)着力落实民生政策,全面夯实社会保障基石。一是继续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政策执法宣传,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努力做到有就业有参保和应收尽收,改善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确保社会保险待遇100%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积极做好2022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宣传发动工作,为我市企业减轻负担。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落实新修改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和工伤认定工作,做好我市建筑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发动工作和工伤认定工作。

  (五)着力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推进事业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调整完善教师队伍及卫生医疗队伍的岗位设置工作。二是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三是做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

  (六)着力招才引智,全面提升我市各类人才总量。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不断完善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吸引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开引才引智渠道,实施“构筑人才资源高地”战略,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开启吸引各类人才来阳春创业的“绿色通道”。

  (七)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继续做好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工作,及时跟进移送公安、法院案件,拓宽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广泛深入地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目前,我局正在进行“冬季行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该行动通过大范围联合检查对欠薪隐患进行督导处理,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力争政府投资项目至2021年底清零,社会投资项目至2022年春节前清零。二是加大劳动仲裁保障。以“预防为主、调裁结合”为原则,以提高案件质量和处理效率为目标,改进办案方式,推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高,力争结案率达到95%以上。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转变到庭前、庭中、庭后三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和完善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三是继续加大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加强劳务派遣监管,确保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