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燃气特种设备、燃气具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一、严格监管,精准发力。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我市6 家天然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和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开展涉燃气特种设备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天然气管道18条(3500米),压力容器36个,气瓶470个,发现安全隐患5宗,消除隐患4宗,立案查处2宗。
二、明确重点,突出“五查”。通过前期排查摸底,市市场监管局将城乡结合和乡镇集贸市场及周边门店、家用电器店、厨卫经营部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液化石油气燃气具及配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老旧产品列为重点检查产品。主要对燃气具进行“五查”:一查3C认证标志;二查质量信息,是否属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三查燃气灶有无熄火保护装置,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是否设有防不充分燃烧安全装置;四查报废期限;五查经营资质。重点检查家用燃气具是否符合国际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存在未经认证、虚假认证,人为造假冒用3C认证标志等问题。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经营主体49家,查封扣押118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的燃气具和配件,立案查处12宗,相关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在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督促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确保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加强宣传,深化效果。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内部使用燃气安全开展指导,学习“灭燃气安全知识,安全用气安全事项”。加强对各家宣传燃气具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促进行业自律,自觉抵制销售不合格,不符合国际强制标准燃气具,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继续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引导燃气器具生产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严厉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未取得3C认证、无熄火保护装置等燃气具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涉燃气特种设备及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