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以及食品经营单位提高警惕不采摘、不销售、不加工、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野生蘑菇。
野生蘑菇
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
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引发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如何避免毒蘑菇中毒?
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做到以下“三不”
01不采摘!
踏春郊游期间,广大市民朋友们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山林、路边的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
02不购买!
勿在路边摊贩处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03不食用!
为避免引发食源性疾病,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旅游时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以下“三不”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集采购、生产加工、经营销售等环节,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蘑菇,要确保在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没有混入有毒蘑菇。
做好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同时,要警惕中毒“假愈期”。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给人以病愈的感觉,其实此时毒素正在通过血液进入肝脏等内脏器官,侵害了实质脏器,会在1~2天后病情迅速恶化,累及肝、肾、心、脑等脏器,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所以,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
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12345”“12315”。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