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统计,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完善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切实履行了本部门的各项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2022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要求,对标市委和省统计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广东《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再学习再深化再提高。持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有力监管统计网络舆情,夯实统计宣传媒体阵地建设。如收集到舆情,均及时回复。二是夯实党建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组织党员交纳党费,给党员过政治生日;推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如期进行专题学习并按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培训和教育,每季度组织开展党课。推动局“模范”党支部建设,落实党员教育基本任务。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认真实施《阳春市统计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开展谈话提醒,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室人员开展谈话,按要求达到提醒人次标准,谈话内容涉及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四是健全完善预防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管理、监督,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今年,根据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阳春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阳春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五是抓好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局党组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统计工作提供人才保证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思想、工作作风过硬的统计队伍”的目标,狠抓统计队伍建设。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2022年,我局着重对班子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纪委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纲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科学发展观等。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举行中心组的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调领导成员要率先垂范,要求班子成员一要加强学习,以时俱进;二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三要和衷共济,团结一致;四要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五要执政为民,廉政勤政。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做出成绩。
(二)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2022年,我局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纪律月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理论。在统计工作中进一步倡导尊重科学、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的风气,形成以维护和提高统计信誉为荣、以损害和降低统计信誉为耻的风气,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都有较大的转变。
三、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数据源头质量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数据的源泉,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利于统计数据的收集、报送,从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统计业务水平。2022年来,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构建经济大省不统计强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粤统党组字〔2021〕1号)、阳江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统字〔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开展全省、阳江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大力抓好全市统计基层基础的建设。
(一)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基层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统计数据的质量。因而我局非常注重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2022年,按年初的培训方案的要求举办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年报培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从而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二)检查督促,完善基层台帐。2022年,我局加强了基层和部门统计工作,对基层和部门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加大了指导和检查力度,并到基层基础建设落后的镇(街道)统计站、村(居)委会指导做好统计原始台账工作,“以点带面”确保全市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不断推进统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统计水平
2022年,我局狠抓统计法制建设,主要做好了如下4项工作:
(一)认真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持之以恒抓好《意见》《办法》《规定》等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上阳春市委常委会、阳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传达学习。4月13日、3月18日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监督意见》,各约50人参会,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市统计局在党组会、局务会议、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议等解读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切实增强统计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为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基础。9月16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约50人参会,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坚决扛牢依法统计政治责任,重视和支持开展统计监督,主动接受统计监督,以高质量统计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圆满完成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国家、省和阳江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并将会议精神在第一时间向阳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汇报。成立了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纠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8月3日召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和阳江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对阳春市开展专项纠治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动员会后,我局联合各镇(街道)、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经济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对照《阳春市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寻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等方面并不存在所列违法行为。
(三)用好执法监督“金箍棒”。一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今年我局首次作为执法主体邀请阳江市统计局前来开展执法检查,于6月14日—15日、6月24日、7月25日以及9月2日,对阳春市23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以阳江市统计局作为执法主体的有7家,以阳春市统计局作为执法主体的有16家,在检查过程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重点指标,确保统计口径正确、数据真实,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及时开展入退库自查工作。今年7月至8月,通过电话询问、网上指导和实地检查等,对我市“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入退库自查工作,检查入退库真实性。2022年以来入库企业50家,退库企业18家;入库项目125个,退库项目33个,都已核查完毕,未发现违法行为。
(四)织密统计普法“宣传网”。一是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班。今年以来,共开展统计普法培训10余场次,共向300余人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人员遵法守法、抵制弄虚作假的自觉意识。二是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28日,阳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阳春调查队联合在中心广场成功举办阳春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用统计语言宣传十八大以来阳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活动现场设置了“统计连着你我他,数据准确靠大家”等12个宣传展板,活动为期半天,共发放统计知识折页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彩页600余份,普及500多名群众。本次活动反映了统计调查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态势,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统计、认识统计、贴近统计。
五、转变统计部门职能,强化统计信息服务
(一)加强统计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信息服务是发挥统计部门职能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统计信息服务的重要性,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统计信息服务摆在突出重要的地位,调整充实综合统计岗位的人员,调动了全体人员的积极性。
(二)增强统计信息服务工作的运作能力。将政治素质强的专业人员调整到综合统计工作岗位;强化整体专业人员的全局意识,配合综合专业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强调提供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一系列的措施都得到落实,使统计信息服务工作得到加强。
2022年,我们为当地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统计信息,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每月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快报》;每月15日前,提供《月度统计报告》;另外,每月、每季、年中都要为市政府召开的经济形势运行分析会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和经济运行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可行的依据。
(三)统计政务信息工作也得到了加强。统计信息是统计三大职能之一,是统计工作的窗口。2022年,我局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一名工作人员专管这项工作,局办公室牵头推动,各股(中心)协同共进,积极配合,统计政务信息撰写水平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前三季度,向阳江市局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26条、被采用13条,报送工作要事52条,在阳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政务信息30条,真实准确及时客观生动反映本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和经验,做到“新、快、准、精”,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提供了参考、做好了服务。我局统计政务信息很好地宣传了我市统计工作动态,受到阳江统计局通报表扬。
(四)坚守统计初心,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要求各专业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信息服务;继续搞好统计分析,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统计分析,不继提高分析水平。为了广泛宣传阳春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为社会各界在阳春投资、贸易、旅游等商务活动提供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我局利用统计数据和资料编辑出版了2021《阳春统计年鉴》,这是我局加强统计信息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
(五)抓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贯彻落实省统计局、阳江市统计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统计调查”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建立重点企业联系点,着力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密切监测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切实做好疫情下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多批次、多方位到各镇(街道)统计站、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及时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为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提供有力统计服务。
2022年,虽然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影响,但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计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63亿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1.2%;农林牧渔总产值121.33亿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完成57亿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10.6%;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投资98.52亿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53亿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4.7 %。
六、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日至7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4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中共阳春市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格局。
制定了《中共阳春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细化了整改措施,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七、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2022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人普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阳江市人普办主任会议精神,严密组织,高质量推进后续工作:一是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资料的整理和资料开发工作。二是做好我市人口普查数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全市有72个单位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先进集体,有220人被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评为先进个人。
八、认真完成各专业统计年报各类定期报表工作
2022年,各专业统筹协调推进各项统计调查工作,通过加强对各专业基层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的监控,对搜集的基层统计报表的主要指标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完成了各年度农业、农村住户调查、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等专业的统计年报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的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按时完成了各专业1-11月份月(季)度报表工作。
九、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我局挂点岗美镇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局领导带头深入调研,积极推进黄村村、轮岗村、隆岗村、那排村、麦垌村、荔㙟村、岗侨管理处乡村振兴工作,我局在办公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支持资金 1万多元。
十、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
根据《阳春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职责要求,我局指定业务股2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统计工作,按照市河长办的要求适时开展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落实了相关工作职责。
十一、扎实开展“巩卫创文”工作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联合渔业社区居委会,制定计划和措施,全力做好责任区“巩卫创文”工作,在局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投入资金近1万元,对龙津花园防护管网破损进行维修养护,大力整治门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巩卫创文”工作受到市文办的肯定和表扬。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
(二)统计工作经费和统计人员不足。由于统计制度的改革,统计工作量逐年增大,统计项目逐年增多,但我局及基层统计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都没有增加,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从而影响了统计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强化统计管理,努力提高统计科学管理水平,切实履行本部门的各项职能。
(一)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班子高度自觉,主动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把好本局宣传文化阵地的导向,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严守舆论阵地。
(二)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局党支部主体作用,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注重切实调动支部普通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教育内容上紧贴实际、务求实效,在教育方法上突出主题、形式多样。
(三)抓好统计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统计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别对局干部、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以及中央、省和阳江阳春两级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的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提高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的腐败”的指示精神,努力营造独立统计、如实调查、清正廉洁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构建经济大省不统计强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粤统党组字〔2021〕1号)、阳江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统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全市统计机构和人员,没有明确分管统计领导的单位要指定分管的领导,没有配备专兼职统计员的单位,要配备统计人员,并加强对统计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拟在明年6-7月份举办统计再教育培训。明确要求各专业统计人员对对口业务范围,进行统计基础工作检查,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台帐,保证原始数据来源真实准确。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快我市依法统计进程。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部署,每年举办一至二期统计法规培训班。通过在“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统计法规宣传。开展经常性的、有重点的统计法规检查,以改善统计工作的环境。目前,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对此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六) 精心组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2023年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的重点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我局要全力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完成本级和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普查机构的组建,做好“两员”的选聘和普查业务培训、普查宣传、落实普查经费、设备、物资和普查办公室、单位清查等前期工作。
(七)扎实做好统计常规业务工作。
继续做好各种统计月、季、年报及综合、核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印工作,加强各项常规统计业务工作和统计基础工作。主要抓好如下专业统计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工业企业的统计工作。二是着力抓好能源统计工作,要把能源统计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能源统计的数据质量,切实完成上级下达我市节能降耗的任务。三是着力抓好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工作。四是着力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五是抓好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工作。六是抓好农业统计工作。
(八)坚守统计初心,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要求各专业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信息服务;继续做好统计分析,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统计分析,不继提高分析水平。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编辑发行2022年《阳春统计年鉴》,为社会各界、各部门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
(九)严格贯彻执行《意见》《办法》《规定》,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把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持续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要求上来,着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加大统计违法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依法行政效果,结合“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日”和《统计法》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以统计执法推动全市统计工作规范运行。
(十)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一是为提高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拟于2023年第三季度对全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再教育培训、统计法规法律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二是积极联系省内高校,组织镇(街道)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能力提升班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十一)做好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
发展。做好新常态下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工作,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动情况,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做好衔接沟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统计预警监测服务,以便各行各业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为全市经济运行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二)抓好落实河长制工作。按照市河长办的要求适时开展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职责。
(十三)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是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创文巩卫”等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