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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00729569XH/2023-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3-17
名称: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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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总结

  (一)经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变化趋势。2022年1月-11月,我市预计共接待游客总人数116.78万人次,同比降低18.8%;旅游总收入10.16亿元,同比降低18.9%。预计2022年度实现接待游客总人数120.88万人次,同比降低为19.68%,实现旅游总收入约,10.51亿元,同比降低为19.65%。其中,6月-8月曾出现一段时间增长区间,原因主要为在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发放消费券等拉动消费措施带动下带来旅游经济增长。但由于上半年和第四季度我市旅游经济受疫情影响降幅较大,致使旅游经济同比2021年仍有一定下降。

  2.旅游经济呈现的特点。2022年,受群众出行意愿、全国疫情及经济形势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市旅游经济呈现曲折下跌的特点。上半年(1-5月)和下半年(9月至11月)受疫情影响,我市旅游业收到较大冲击;6月-8月,在全市稳经济各项措施的扶持下,旅游业有明显恢复。

  3.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举措。一是联合市财政局等9部分转发《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委托旅行社承办业务以推动旅行社纾困发展。二是与市工信局、住建局研究组织实施文旅消费券定向发放有关工作,由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阳春市住房、文旅消费券定向发放实施方案》。三是落实旅游行业管理职能,及时转发有关社保费缓缴、企业融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申报省财政纾困资金扶持等相关文件精神到文旅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助力各企业纾困。

  (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1.完成阳春(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首期项目建设。已完成接待中心、温泉池(首期)、泳道、儿童乐园、餐厅、露营地建设,员工招聘及培训已完成。该项目已于7月9日试营业,标志阳春(国际)温泉养生度假村首期项目建成运营。

  2.推进阳春市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建设。

  (1)工作进度:一是工程建设方面,春湾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7月5日完成招标,7月11日签订合同,现正在建设停车场、人行道(广场至龙尾段)。崆峒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11月29日挂网招标,将于12月21日开标。凌霄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初步完成设计,目前根据市领导意见待北京江山多娇公司提出按5A级景区打造的修改意见。二是征地工作方面,春湾镇已认地及清点青苗198亩,已支付95亩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等709.2万元。河朗镇完成99亩土地征收,并已支付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等约460万元。河西街道已认地农户95户约123.4亩。三是不动产确权方面,春湾风景区已完成现状单方面确权登记(宗地751134.9平方米约1126.69亩,房屋2866.7平方米)。凌霄风景区已完成现状单方面确权登记(宗地738641.2平方米约1107.96亩,房屋5946.71平方米)。玉溪三洞第一二洞风景区已完成现状单方面确权登记(宗地212397.53平方米约318.59亩,房屋495.87平方米)。崆峒风景区已完成现状单方面确权登记(宗地221848.71平方米约332.77亩,房屋749.36平方米)。债券资金实际已支出使用0.50亿,占33.3%。

  (2)存在问题及原因:春湾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①未能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原因:经自然资源局审核,门楼建设占用部分生态红线。业主单位(春湾风景区管理所)已向自然资源局请示作调整。②进度慢。原因:现有门楼设计方案未获通过,需调整设计。凌霄岩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待北京江山多娇规划院提出修改意见。

  3.谋划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原阳春市文化艺术中心(三馆)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市政府批复及完成发改立项手续。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完成收回凌霄风景区、玉溪三洞风景区经营权工作。2022年1月9日与阳春市玛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阳春市凌霄岩、玉溪三洞风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书〉解除协议书》。1月18日,支付了第一期补偿款,1月19日举办了凌霄岩、玉溪三洞风景区经营权移交仪式,景区接管工作组同步进驻。4月29日,按照《协议书》支付第二期补偿款(即余下未支付部分),圆满完成收回经营权工作。

  2.成功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一是完成《阳春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三项规划和阳春市全域旅游全景图编制工作。二是完成阳春市汽车总站的一级旅游集散中心、春湾与八甲二级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项目、旅游标识牌、春城街道与春湾镇特色美食街项目建设。三是完成创全资料编制并申报验收,7月初,省文旅厅已到我市暗访,9月14日,我市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为第五批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3.深入挖掘阳春独特文化民俗内涵,整合推动阳春粤剧、根雕、雅石、书画等传统文化发展。2022年开展阳春粤剧“送戏下乡”活动43场;举办2022年阳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片展、阳春市根雕雅石展、“我的家乡在振兴”首届青年摄影大赛作品展等线上线下书画艺术相关展览26场次;举办2022年戏曲进乡村、艺韵春洲“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2022年阳春市文化馆(总分馆)联动惠民文艺晚会等各类演出活动58场次,开展文物送展下乡8场,开展非遗宣传活动6场次。

  4.精心策划,举办特色旅游节庆活动。 2月在崆峒风景区举办了玉皇圣诞活动,3月5日在春湾风景区举办第十届春湾石林桃花节,高流河墟于6月2日(农历五月初四)在合水镇成功举办。第五届荷花旅游文化节于7月28日在云山绿湖度假村举办。春砂仁旅游文化节于9月23日与农民丰收节共同举办。广东省第八届风筝锦标赛暨阳春市第三届乡村旅游节于12月10日-11日在岗美富通十里泉城成功举办。

  5.加强对独石仔洞穴遗址、石望铸钱遗址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独石仔洞穴遗址保护规划的规划编制单位已于6月份已将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好的文本上送到国家文物局等待论证通过。做好石望铸钱遗址保护工作,及时利用阳江市财政的下拨资金80万元,启动石望铸钱遗址保护规划修编、视频监控和围栏保护,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做好城市治理专项督查“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完成文物专项整改任务,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6.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深入基层挖掘素材,精心提炼组织,2022年完成申报阳春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个,由阳春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现正在组织申报阳江市级项目工作。

  7.积极创建楹联文化城市,打造我市楹联文化品牌。6月,制定印发了《阳春市创建“广东省楹联文化城市”和“中国楹联文化城市”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第一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市创建动员大会。通过积极开展楹联诗词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景点”,与创建楹联文化教育基地活动相结合,大力营造楹联文化浓厚宣传氛围,于11月顺利通过阳江诗联两会工作验收,12月完成诗联文化教育基地授牌。计划于2023年2月前成功创建“广东省楹联文化城市”,到2023年6月成功创建“中国楹联文化城市”。

  8.积极开展好竞技体育活动,带动全民健身深入开展。由阳春市负责组队(选拔、训练、参赛)参加广东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1个一等奖(表演项目)、2个二等奖的佳绩。阳春籍选手郭清代表国家队获得2022亚洲跆拳道锦标赛女子- 49kg金牌;阳春籍选手胡瑶瑶获得第十一届世界运动会蹼泳项目比赛女子50米潜泳、女子4×100米接力、女子4×50米接力金牌,并打破4×50米接力世界纪录,获得第22届世界蹼泳锦标赛女子50米蹼泳冠军、4×50米混合接力冠军、女子4×100米蹼泳接力冠军。

  二、稳步推进文广旅体各项工作开展

  (一)不断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4月28-29日举办2022年阳春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培训班,6月8日举办阳春市2022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班。指导市图书馆做好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确保本次评估定级达到二级馆以上标准。2022年共建设了1个粤书吧、1个文旅融合点、2座旅游厕所。

  (二)丰富公共文化惠民活动。2022年共开展阳春粤剧“送戏下乡”活动43场;举办线上线下书画艺术相关展览34场次;举办各类演出活动57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亲子阅读活动等各类公益活动248场次。

  (三)做好广电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通过实施“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和加快推进城区网络改造。二是做好2022年安全播出大检查的各项填报工作。抓好迎接党的二十大、悼念江泽民同志等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专项工作。三是抓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全面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3月5日,阳春市第十届春湾石林桃花节在春湾风景区隆重开幕,结合文创集市、草地帐篷、桃园剧本杀等创新活动形式,推出相应促销活动助推我市旅游行业经济复苏,全力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6月2日,省级非遗高流河墟如期开墟,吸引了各方来客,力促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指导阳春市粤剧团申报国家和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组织开展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岗美镇潭簕村被公布为第三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阳春市虹日旅行社、春之旅旅行社被评为广东省3A旅行社;推进凌霄岩风景区创5A景区和云山绿湖旅游度假村、富通十里泉城创3A景区工作;协助市国资局做好阳春市漠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等基础工作。

  (五)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督促文旅各类公共场所创建本企业单位的“场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二是指导阳春市旅游协会在东湖国际大酒店举办2022年“春砂仁”美食烹饪技艺交流暨酒店业务技能展示会,挖掘我市的美食资源,提高我市厨师的技艺水平和烹饪水平,进一步提升酒店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养和服务技能。三是培育壮大旅游服务品牌,积极发动旅游企业参加评选省级旅游示范单位、阳江市优质旅游服务商、阳江市优质旅游服务案例、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等工作,我市春湾风景区等5家旅游企业列入2022年阳江市“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春湾景区的《阳春市春湾景区粤书吧》、凌霄景区的《热心为游客服务》和东湖国际大酒店的《贴心的小管家服务给客人满满的感动》等3个案例入选为2022年度优质旅游服务典型案例。四是指导阳春市悦华大酒店和阳春金鹏大酒店做好2022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并顺利通过年度复核。五是做好文化市场审批工作,共办理文化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等审批业务25家次,审批营业性演出3批次,民宿登记3家次。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一是申请资金做好2021年8日公布的9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主要是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标志说明牌和路牌。二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2年完成2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由阳春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在此基础上做好申报阳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工作。组织完成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及4个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2021年度评估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做好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完成春湾镇慈云岩摩崖石刻、通真岩摩崖石刻和石望铸钱遗址等3个文物保护单位的整改工作。四是推进刘氏家塾、蓝氏宗祠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

  (七)体育事业稳步推进。一是组织举办了春节象棋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和“庆五一 • 劳动最光荣”职工乒乓球赛、羽毛球赛、“迎七一•颂党恩”男子足球赛、阳春市“全民健身日”武术汇演、领导干部运动会等赛事8项,协助举办2022年五四主题青年男子篮球赛,承办2022年阳江市青少年游泳、乒乓球锦标赛。并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阳春市参加2022年度阳江市青少年锦标赛、广东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广东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备战工作。二是根据市创文工作要求,及时对东湖公园等文体场所残旧、损坏的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维护。三是做好阳春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2个球场选址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球场建设工作。四是组织开展2022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共完成省下达测定任务655人,站内测定任务1500人。

  (八)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开展。2022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01人次,检查书刊经营单位15家次、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47家次、娱乐场所121家次、电影院8家次、电子游艺场所15家次、旅游企业104家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泳池)32家次、安装或销售非法卫星接收器住户及门店22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45份,妥善处理投诉16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9份。立案查处版权案件1宗,书店非法发行侵权出版物案1宗,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上网案2宗,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1宗,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案6宗(场所内醒目位置没有悬挂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等)。督促旅游景区2家安全拆解和吊运无证船舶5艘。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2022年阳春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获优秀等次。

  三、存在问题

  (一)旅游业恢复较缓。旅游行业是受疫情影响的明显行业,由于受今年年初至今我省疫情影响,特别是作为我市主要旅游客源地的大湾区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等)和阳江相继发生的疫情影响,到我市旅游的客源数量下降十分明显,文化旅游行业总体消费水平随之降低。

  (二)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存在问题。

  1.国有景区升级改造方面:三个景区土地不动产权红线范围与周边村委会有重叠。凌霄岩风景区的图纸设计、审概算、审图、审预算等工作未完成。

  2.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方面。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反馈阳江市阳春市申请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情况的通知》(粤文旅资〔2022〕124号)精神,我市需要在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和“全域旅游,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整改。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谋划编报2023年度重点项目。

  1.广东省阳春市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一期)建设工程(文旅部分)。

  基本情况:拟申报2023年度阳春市专项债券储备项目。项目总投资55100万元,其中:阳春市春湾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14200万元,阳春市凌霄岩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2900万元,阳春市玉溪三洞第一、二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5400万元,阳春市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采购项目)2600万元。

  任务目标: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批复、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和选址意见批复、市财政局资金证明、市发改局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即立项);2023年5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及审图、概算批复、预算批复;2023年6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类招标、签订合同、施工;2023年8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类招标、签订合同、施工。

  2.阳春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

  基本情况:申报2023年度阳春市专项债券储备项目。项目总投资47000万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需求32000万元。

  任务目标:在解决用地和资金问题的情况下,2023年9月份前完成设计、预算、概算等前期工作,2023年12月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谋划编报2023年度重点工作。

  1.推进春湾风景区、凌霄岩风景区、崆峒风景区升级改造。争取凌霄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年1月份招标挂网;争取12月份完成征地。

  2.制定《阳春市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内容及工作措施,力争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3.举办特色旅游节庆活动。举办好桃花节(3月)、荷花旅游文化节(7月)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不断丰富办节形式。通过参加旅游博览会、拓宽新媒体报道等多途径积极宣传推广阳春文旅工作。

  4.完成创建“中国楹联文化城市”。通过切实做好诗联大赛、创建楹联文化教育基地、开展楹联诗词“六进”等工作,力争在2023年2月前完成创建“广东省楹联文化城市”目标,力争在2023年10月前,完成创建“中国楹联文化城市”目标,打造我市楹联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

  5.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传承工作。积极协调推进修编石望铸钱遗址保护规划工作,争取于2023年12月前通过省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6.深入挖掘阳春独特文化民俗内涵,整合推动阳春粤剧、根雕、雅石、书画等传统文化发展。2023年计划开展阳春粤剧“送戏下乡”活动34场、举办书画艺术相关展览12场、开展各类演出活动73场、开展非遗宣传活动4场次。

  7.推动建立阳春市公共文化设施联盟。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公共文化设施联盟首批试点单位(阳春市为首批试点单位)的要求,通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联盟试点联盟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区域内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统筹协调,争取于2023年2月前成立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