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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81MB2C93141T/2024-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9-20
名称: 【转载】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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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

      9月12日,我市召开2025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启动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70元。

      居民缴费时间不同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不同。在9月15日至12月31日完成缴费的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完成缴费的人员,从缴费到账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不在集中参保期征缴时限内的,自出生之日起一年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

      为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我市将于10月1日率先在全省推出一项创新性的参保激励机制。连续缴费的人员,在连续缴费的第4年,其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额外提高1%,连续缴费的第5年、第6年分别额外提高2%和3%。经测算,该激励政策预计每年能为广大参保群众在医疗费用负担上再减轻约6000万元,可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需注意的是,今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25年起,对在非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的要求,适时出台相应的参保约束政策。

      我市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缴费。线上可通过小程序“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等渠道参保缴费,线下可通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医保及税务服务窗口、各乡镇(街道)农医办服务窗口,或通过签约银行扣款等方式办理。

      副市长柯燕出席启动会议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