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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春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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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春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15
名称: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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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全市安全生产、森防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方面: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4起、死亡37人、受伤35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2起、死亡35人、受伤35人,同比分别上升80%、208.33%、52.17%。没有发生工矿商贸领域和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其他行业事故2起(“7·2”起重机械事故、“7·10”淹溺事故),死亡2人。

  森林防火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森林火情26起,市森林消防大队出警处置2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全市安全生产和森林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14次常务会议和4次季度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2月24日,市委编委正式印发了《阳春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阳江市驻阳春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春机编〔2023〕3号),明确市有关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阳江市驻阳春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7月7日,市安委会印发了《阳春市党政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春安〔2023〕7号),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在重点节假日、重点时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改闭环措施。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市安委办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1-12月份,共检查企业5439家次,排查一般隐患6451项,整改隐患5789项(其余限期整改),行政处罚803宗,罚款金额358.580万元。

  三是全面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总体方案及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会议精神,5月16日,市安委会印发了《阳春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春安〔2023〕4号),由市安委办牵头抓总,形成“1+16+17”专项行动方案体系(即1个总体方案,16个行业领域专项方案,17个辖区方案),全力推进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473项(其中经省审核入库的369项,剩余104项已上报系统待审),入库的重大事故隐患已经整改完成369项,整改率100%。另外,对11个重大事故隐患实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1.456万元。

  四是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压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4月14日,市安委会印发了《阳春市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春安〔2023〕3号)。市安委办组成6个现场考核组,从4月24日至28日,以“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企业,直奔基层,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对全市17个镇(街道)和22个市直单位全面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都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不放松,全市安全监管能力和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2.筑牢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防线。

  一是压紧压实三防责任制。5月22日,市三防指挥部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布阳春市三防责任人名单。落实水库和防洪工作责任人,全市5宗中型水库及37宗小一型水库的行政责任人由市四套班子领导直接担任,68宗小二型水库、6条万亩堤围 31座电站水库的行政责任人由各镇(街道)党政领导直接担任。严格执行“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和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已确认三防责任人3140名(县级17、镇级941,村级2182)。按照“每户一对接”“每村一台账”“每镇一张网”“每灾一行动”要求,摸排临灾需转移的独居老人、留守儿童、伤残人士等特殊群体共3589人,确定避护场所383个。督导各镇(街道)党政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强降雨期间,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至少一人留在所辖区域带班,确保及时应对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二是全面筑牢防灾减灾防线。市三防办切实做好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组织全市深入排查防汛防风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台账,全面加强风险防控管理。2023年3月,市三防指挥部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17个镇(街道)防汛防风准备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通报。牵头修订总体应急预案,4月10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了《阳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春府函〔2023〕42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加强气象预警信号与应急响应联动,6月19日,市三防办联合市气象局印发了《阳春市台风、暴雨和雷雨大风预警“叫应”机制(试行)》(春三防办〔2023〕43号),进一步促进防灾减灾的责任落实,提升临灾避险防御能力。5月,我局与阳西县应急管理局签订了《应急联动框架协议》,提高跨区域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6月,我局与市人武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民兵应急力量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春武军〔2023〕37号),提升民兵应急力量建设质效。

  三是做好三防应急救援准备工作。6月3日,2023年阳春市水上应急联合演练在春城街道东沿江路春州大桥上游亲水平台举行,共出动参演救生艇8艘、无人救援艇1艘、无人机4架和救护车1辆,参演及观摩人员250余人,是我市历年来整体规模最大的一次综合性水上联合搜救应急演练。此次联合演练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水上应急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检验和提升了水上突发事件指挥调度、综合协调、快速响应、联动处置等应急保障能力。

  四是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我局主动担当作为,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协作机制,为阳春市2023年春节系列活动及烟花晚会、2023杜鹃花海·阳春鸡笼顶越野赛、2023年阳春高流河墟系列活动、2023 年广东省龙舟邀请赛(阳春)、阳春市“传承传统文化 庆七一·颂党恩”系列活动等大型活动的顺利举办提供有力保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有力维护活动现场安全稳定。

  五是做好突发事件上报和处置工作。2023年,我局向市委办、市府办上报和成功处置突发事件13宗,特别是成功处置了潭水服务区内装载工业消毒剂漂白粉货车冒烟事件、四名群众被困于潭水河边荆山朗坡地事件、四列客运列车临时停靠阳春境内车站事件等。市三防指挥部成功防御3轮强冷空气、4轮台风和多轮强降雨,启动防汛应急响应5次、防风应急响应3次和防冻应急响应1次,发送预警防御信息6.4万条次,累计转移疏散群众23549人次,有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市神鹰救援协会是我市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8月,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市政府同意市应急管理局申请由市财政统筹安排10万元作为帮扶市神鹰救援协会购置应急救援车辆的经费。目前,10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

  七是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工作。11月10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中心举行2023年地震应急桌面模拟演练,梳理地震灾害发生后各部门应急处置流程,检验地震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和协调联动能力,12月14日,由市减灾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办,市应急管理局承办的阳春市2023年突发事件(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该演练活动重点围绕应急避险疏散、人员搜救、通信抢修等12个科目依次进行,动用了应急指挥车、应急发电车、应急通信车、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无人机等设备,市消防救援大队等12个参演单位共580多人参加,全面提升我市应对地震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能力。

  3.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部署开展森防冬季练兵大比武活动。根据市森防指挥部印发的《阳春市2022年森防冬季练兵大比武活动方案》(春森防指〔2022〕10号)要求,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6日和3月16日分别由市长李谦常和常务副市长周开取带队组织了三场不打招呼、模拟现实森林火灾发生情景的森防冬季练兵大比武活动现场会。3月21日至31日,市森防办组织3个考核验收检查组开展全市森防冬季练兵大比武活动考核验收暨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考验和提升了全市各镇(街道)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阳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2022年森防冬季练兵大比武活动考核验收暨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春森防指〔2023〕8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考核验收排名前五名的镇(街道)由市政府奖励工作经费共100万元。

  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5月8日,市森防办联合市林业局印发了《阳春市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春森防办〔2023〕27号),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5月26日,市森防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阳春市2023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春森防办〔2023〕28号),健全森林火灾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防未、防危、防违”措施,确保森林火情“打早、打小、打了”。11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市森防指挥部印发了《阳春市森防工作常态化考核方案》(春森防指〔2023〕10号),考核前五名镇街依然由市政府奖励工作经费共100万元,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考核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和值守工作。全面启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护、舆情监测等预警监测系统,全天候监测火情。在全市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市、镇、村三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专业、半专业森防队伍全部进入临战状态,下沉一线,靠前驻防,携装巡护,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到位,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推进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

  2023年,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分工,先后召开2次局党委会议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我局组织各有关职能股室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克服困难,不畏艰苦,高质量完成建设维护阳春市应急管理局河道防汛视频监测系统、推荐1—2个行政村(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项目,推动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一是在13个点位28支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增加6个点位新增6支河道监测高清摄像枪进行监控建设,实现全市17个镇(街道)重点水域、低洼易涝点防汛视频监控全覆盖,为做好水利工程科学调度提供信息支撑。目前该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在2024年1月15日前投入使用。二是在全市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完成7个村(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任务目标,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能力基础。目前我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已通过县区级验收,待上级开通申报后进行网上申报。

  (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使用“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深化“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我局加强线上线下应用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全力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同时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执法系统数据,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监管对象库相关资料,并对标《应急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法装备经费问题,确保满足日常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6月12日,市安委办印发了《阳春市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春安办〔2023〕59号),协调处理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跨行业、跨领域和职能交叉存在的问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2023年,我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2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768项,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203份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份;共立案查处31家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经济处罚88.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710元,充分发挥监管执法的尖刀和拳头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委托镇街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我局依法赋予镇街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压实镇街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2023年,全市17个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8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793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55份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1份,按期复查率100%,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得到有效的延伸。

  四是开展执法大练兵竞赛活动。6月2日到7日,我局组织全市17个镇(街道)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共130人,分四个片区集中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大练兵”能力提升竞赛活动,通过设置安全生产执法业务知识竞赛、队列会操竞赛和企业现场执法实操等三个环节,全面考察执法人员执法装备应用能力、安全隐患问题发现能力、执法文书制作能力以及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

  五是完成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认真对照《广东省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规范》要求,从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监管执法、执法装备、日常管理和保障体系六个方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执法质效和监察水平。10月13日,我局通过阳江市应急管理执法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考评验收工作,并获得优秀等次。12月8日至12月26日,根据《关于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春安办〔2022〕85号)要求,我局对全市17个镇(街道)开展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考评验收工作。

  六是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2023年我局牵头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4宗,其中2宗已经形成了调查报告报上级核准并结案通报,另2宗正在调查阶段,届时依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后,我市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和零售经营单位242家,发现安全隐患393处,并已限期整改完成。其中立案处罚4宗,依法责令停业、暂扣经营许可证8个。2023年7月,我局完成烟花爆竹零售店(长期点)主要负责人培训工作;10月,对全市17个镇(街道)的长期零售点进行了安全条件核查。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我局对“打非”工作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市公安局、市烟管办发出《通告》,明确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相关规定。2023年,我局和市公安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共接到群众举报22次,查处了17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和5辆非法运输烟花车辆,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5401箱共约117062公斤,货值约49万元,并由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私炮”人员18人,有力地打击了“私炮”活动的滋生蔓延。

  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为固化深化拓展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参照《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我局认真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推动政企风险防控同频联动。

  3.加强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阳春市2023年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春府办函〔2023〕97号),我局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其相应的管理、监督、监察职责,并明确“三个一批”工作牵头部门和任务期限,推动解决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经统计,2023年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13处,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0份和《现场处理决定书》2份,其中对2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共计6万元。

  二是聘请专家开展安全指导服务检查。为深刻吸取近期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指导帮助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管控,增强隐患排查整治自主管理能力,7月24日,我局聘请了非煤矿山领域专家,到阳春市中建矿产有限公司白马村石灰岩矿场、阳春市基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项,行政罚款6万元,并对查处的重大隐患进行了曝光。9月13日,我局聘请有限空间领域专家对我市4家造纸行业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服务,共发现问题隐患51项,下发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已整改落实到位。

  4.积极落实应急救助、倒房重建、冬春救助3大任务。

  一是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我局第一时间深入灾区一线主动核查灾情,多方筹集重建和救助资金。我局已落实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98.5万元,救助3456人;计划落实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102.265万元,救助4009人。经核查,2023年,我市因灾“全倒户”42户、因灾“严损户”2户,灾后重建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是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调拨折叠床、春秋被、帐篷、救生衣、方便面、矿泉水等防汛救灾物资8千余件,转移安置3642人,其中集中安置1018人。同时,我局多方筹集资金131.899万元,购置救灾物资折叠床、毛毯、油锯、救生船、风力灭火机、打火把等物资前置到各镇(街道);前置阳江市应急管理局下拨应急物资8027件到各镇(街道),大力提升基层应急救灾能力。

  三是做好“十个有”示范点建设工作。在2022年全市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阳江市减灾办要求,继续抓建7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点、18个“十个有”阳江市级示范点和17个“十个有”县级示范点建设,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全市“十个有”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夯实基层应急能力基础。

  5.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我局严格实行“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已梳理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项,完成“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4个100%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许可要求,对标对表实地核查企业安全条件,把好每个许可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023年签发了1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230个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电子证照,并及时将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名单在阳江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公示,协助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办理加油站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11家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1家、新办1家。

  6.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1日上午,我局联合春城街道办在春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现场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双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LED视频滚动播放、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防灾减灾宣传。5月12日上午,我局联合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阳春市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讲活动,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5月12日下午,我局联合春城街道办到广东精装照明有限公司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防范化解灾害风险,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16日上午,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我局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神鹰救援协会在东湖广场成功举办了阳春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应急演练、亲身体验、互动交流、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群众零距离学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及防灾减灾避灾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应急管理经费投入能力有限,面临应急管理科技手段欠缺、应急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

  (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高,目前除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外,其他专业救援和社会应急力量比较薄弱,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救援装备偏少偏落后,跟不上新时代大应急发展需要。

  (三)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经费缺乏和执法专业性不强,未能很好满足新形势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需求。

  (四)个别镇(街道)、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安全监管执法的震慑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个别安全监管部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道路交通领域一般性事故时有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六)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保障性不强。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创建专项经费,我市新创建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市应急管理局通过调剂其他经费、社区自筹经费等方式勉强维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运维,导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健全和应急物资储备等不充分。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五条贯彻措施。切实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及追责问责,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和压实职能交叉领域、新业态新风险和有关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部门监管责任,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层层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持续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安全、城镇燃气、自建房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等领域联合执法和“打非治违”,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和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观光旅游、建筑违法分包转包和无资质施工、消防单位违规动火用电和违规分租转租、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有效防范应对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防汛薄弱环节的汛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防溺水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四)大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联动等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加强森防专业队伍业务培训和日常训练,开展应急救援实战综合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配备应急指挥车、无人机、卫星电话等技术装备,实现前方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信息同步。

  (五)稳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有效抓手。严格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维护管理工作指引》,整合工作力量,加大资金投入,高质量高标准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同时,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估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省、阳江市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查漏补缺,不断丰富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内容,全面提升全市执法监察工作水平。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着力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准军事化”执法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阳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