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林权证:(2013)第006258号原件,根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902执343号之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林权证:(2013)第006258号原件予以注销。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5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42287。
联系人:杨业能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19-0003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27 |
| 名称: | 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注销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
| 主题词: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林权证:(2013)第006258号原件,根据《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0902执343号之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林权证:(2013)第006258号原件予以注销。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5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42287。
联系人:杨业能
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2-7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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