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施锦珍的申请,被继承人张胜威,坐落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春江大道1号之一1幢104房,房地产权证2596191号的份额由施锦珍继承,现予公示。请持有上述不动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个人或其他有异议的继承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为施锦珍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42287。
联系人:杨业能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0-0001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03 |
| 名称: | 继承权公示(施锦珍)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
| 主题词: | |||
根据施锦珍的申请,被继承人张胜威,坐落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春江大道1号之一1幢104房,房地产权证2596191号的份额由施锦珍继承,现予公示。请持有上述不动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个人或其他有异议的继承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为施锦珍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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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业能
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2-7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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