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使公众了解、参与阳春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以下简称“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共涉及一个地块,位于广东省阳春市岗美镇岗北村(详见附图)。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4552公顷,为岗北村永一、永二、永三、永四、永五、永七、永八和六中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拟征收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0.1842公顷(全部为旱地)、未利用地0.2710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一)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二)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及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9日(共10日),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并在与征收土地相关的村委会等区域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公众如对本项目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信息以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实名向我局或评估单位进行反馈。组织评估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刘贻锋,联系电话:0662-7733791,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评估单位: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联系人:张壮杰,电话:0662-3387296,电子邮箱:jingdi0662@126.com,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249号(精地科技),邮编:529500。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
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