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1026014、房地产权证:C6280009号、他项权证:0200025810号原件,根据《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1781执恢213号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证:1026014、房地产权证:C6280009号、他项权证:0200025810号原件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2月26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1-0011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 名称: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 作废公告(国有土地使用证:1026014号房地产权证:C6280009号他项权证:0200025810号)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
| 主题词: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1026014、房地产权证:C6280009号、他项权证:0200025810号原件,根据《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粤1781执恢213号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证:1026014、房地产权证:C6280009号、他项权证:0200025810号原件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2月26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2-7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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