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才、刘经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邓连芳(曾用名:邓莲芳)位于阳春市潭水镇向阳路18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春国土证字1990号,房 地 产 权 证:1946470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刘经才、刘经平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6月22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1-0042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2 |
| 名称: | 继承权公示(刘经才、刘经平)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
| 主题词: | |||
刘经才、刘经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邓连芳(曾用名:邓莲芳)位于阳春市潭水镇向阳路18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证:春国土证字1990号,房 地 产 权 证:1946470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刘经才、刘经平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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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2-7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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