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地产权证:C5304807、C5304814号原件,根据《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函》((2020)粤1781执169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地产权证:C5304807、C5304814号原件予以注销。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7月13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1-0050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3 |
| 名称: | 房地产权证注销公告(房地产权证:C5304807、C5304814号)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 |
| 主题词: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房地产权证:C5304807、C5304814号原件,根据《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函》((2020)粤1781执169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地产权证:C5304807、C5304814号原件予以注销。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7月13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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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2-7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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