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春城街道高朗村民委员会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N12-2地块,划拨决定书编号441781-2017-HB0036,面积23349.7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该用地未按划拨决定书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