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3585号原件,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6执1521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不动产权证: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3585号原件予以注销。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0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2-0043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 名称: | 注销公告(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3585号)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
| 主题词: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3585号原件,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6执1521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将不动产权证: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3585号原件予以注销。
公告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0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
主办单位: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2-7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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