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超文、谭博耀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谭岳振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丽园街158号(丽江商住区),阳春市春城街道鲤鱼岗银湾居商住楼504房,阳春市春城街道鲤鱼岗银湾居商住楼6号车库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0200024927,C6996506,C69965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1023354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谭超文、谭博耀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01日
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662—7730039。
联系人: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