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春城街道头堡村民委员会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边东南方、北寅大垌村生活用地西北方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476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2年2月4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规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