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对阳春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听证代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意见采纳及回复情况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阳春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意见采纳及回复情况》。
附件:阳春市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和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意见采纳及回复情况.pdf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