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业明公民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人民桥西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069.6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4月21日前。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
| 索引号: | 114417810072955348/2024-0017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阳江市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 名称: |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
| 主题词: | |||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业明公民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人民桥西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069.6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4月21日前。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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