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晋宇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吴耀养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6号春天花园A幢17A01房,阳春市春城街道新竹路51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5159339号,粤房地权证阳春字第020002424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春府国用(1993)字第特0000383/1009173号)。
经我局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为吴晋宇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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