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或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即可查阅开放档案。
二、组织和公民查阅未开放档案须持有介绍信或有效证件,注明查档者身份、党派、查档目的、范围。
三、查档者填写阳春市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登记表》。
四、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查档者可自行查看开放档案目录;利用未开放档案需由档案馆工作人员查找目录,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根据查档者的需求进库调卷。
六、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案卷记载的内容为查档者出具证明或提供复印件。
七、查阅档案收取复印费,不收取证明费和保护费。
八、查档完毕,档案馆工作人员与查档者当面清点、检查案卷使用情况,发现污染、撕毁、涂改等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查阅现行文件,即开架阅览服务,利用者持有效证件(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明等)可直接在市档案馆阅览室查阅。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阳春市档案馆查阅档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