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评价与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06-21 10:25:17 文章来源: 阳春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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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16年度人才评价选拔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我市邮政人才评价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员工申报阶段(6月17日——6月24日)

    员工申报的相关说明如下:

    ()人员范围

可参加人才评价与选拔的人员为阳江邮政合同制员工(A类合同用工、B类合同用工和新B类合同用工)。

    (二)人才类别分类

    人才类别一共分为专业、科技、营销、基层经营骨干和技能人才5大类20小类的初级人才,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要和各职能/业务条线专业特色,进一步细分为24个人才测评专业方向。

员工可根据(附件1:各类人才测评专业方向对应岗位及人员情况表)查看自己属于哪一类人才类别,然后根据对应人才类别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今年只开展初级人才选拔,其一般申报条件及破格申报条件如下:

    1、一般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人才 / 科技人才 / 营销策划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取得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初级及以上岗位资格证书;

(4)工作表现良好、业绩较好。

申报营销销售人才/基层经营骨干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3)取得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初级及以上岗位资格证书;

(4)工作表现良好、业绩较好。

申报技能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3)取得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初级及以上岗位资格证书;

(4)工作表现良好、业绩较好。

    2、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技能资格的条件限制,破格申报2016年度初级人才的评价选拔的条件为:管理或技术成果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奖项的;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总部)、省级邮政企业重大课题研究或项目开发,并取得良好成效的。

条件说明:职业技能资格要和岗位严格对应,专业技术职务要和岗位严格对应,今年暂不要求岗位资格证书。

(三)申报资料

    申报初级人才的员工应该提交以下资料:

1、《人才申报评定表》原件一式4份,双面打印;员工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人才申报评定表》)进行填写;填写要求见《人才申报评定表》第四页。

    2、申报人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5、申报评定表中“培训经历”、“主要业绩成果”和“获奖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6、其他能够反映申报人能力与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员工在提交以上资料之后还要打印(附件3:人才申报评定材料目录)作为附件一并上交相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要求

    1、对岗位资格证书条件暂不要求,但须在集团公司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实施后的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人才资格。集团公司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是面向邮政企业全岗位的上岗资格认证制度,预计于2017年开始正式实施。

    2、学历条件必须为已取得学历证书为准,且所取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得到。

    3、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资格)必须为本岗位对应的职务或资格。对于非邮政通信职业技能资格,按照对应级别低一级来申报。

    4、工作表现由目前所在市分公司、省分公司直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省分公司管理部室出具。

    5、破格申报今年也只能申报初级人才,如果今年申报初级人才时未能通过考试,则不再允许破格申报。

二、组织学习培训阶段(6月——8月)

    本次选拔对参考资料的学习主要采取自学的方式为主。各单位要开拓思路,采取研讨、模拟考试、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做好申报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市公司也会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组织开展相应的学习培训工作。

原则上通过省分公司复核的人员都应参加学习培训。

员工可根据(附件4:初级人才测评专业理论参考书目及内容要点)(附件5:人才测评制度规定文件目录)收集相应的资料进行学习。同时员工也可以根据(附件6:综合理论知识测评学习参考资料在线浏览及下载学习操作说明)上中国邮政网络学院下载相关学习资料。集团公司后期也会利用员工自助服务App推送相关的规则制度和学习资料。

三、组织测评及确定初级人才人选阶段(8月下旬——10月)

    (一)综合理论知识和素质潜能测评(8月下旬)

    根据集团人才测评中心统一安排,省分公司将参照技能鉴定考试的流程,分批组织通过省分公司复核的申报人员参加综合理论知识测评和素质潜能测评。省分公司各管理部室和直属各单位的申报人员,将统一安排在省邮政培训中心进行考试。省培训中心和各市分公司要协调做好考场安排、监考等考务工作,省分公司将对各考场进行巡视。

    测评成绩由集团测评中心发布并出具测评报告,省分公司公司下发文件通知,测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二)专业实践能力测评和业绩评价(9月)

    1、根据各类人才特点,对通过综合理论知识和素质潜能测评的人员,省分公司将采取笔试、面试、答辩、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专业实践能力测评。

    2、由各单位采取量化打分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评价(见附件7:业绩评价参考指标)

    (三)确定初级人才人选(10月份)

    省分公司组成人才评定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综合理论知识和素质潜能测评成绩(占50%)、专业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占20%)和业绩评价得分(占30%),综合确定初步人选,经省分公司党组(党委)审定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通过OA办公网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单位也需同步在本单位张贴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省分公司党组(党委)将正式发文公布初级人才评定结果。

四、聘任专家职务及调整薪酬待遇阶段阶段

    (一)聘任专家职务(1110日前)

    对各市分公司和省分公司各直属单位取得初级人才资格的人员,由各市分公司和省分公司各直属单位聘任相应的专家职务,其中专业类为专业管理师、科技类为技术工程师、营销类为客户营销师,基层经营骨干类为业务师、技能类为业务师。聘任以党组(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正式文件于1110日前下发。对省分公司本部取得初级人才资格的人员,由省分公司党组(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以正式文件发文聘任。专家职务聘期为两年。

    聘任为专家职务的人才,除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外,还须承担以下职责:积极参与本专业课题研究、项目开发等工作;积极通过系统内报纸刊物等媒介,对本专业领域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发挥以师带徒的作用,承担好本单位内训师等职责,承担相关专业知识、实务传授、课件制作等培训授课任务等。

    (二)调整薪酬待遇阶段(11月)

对此次聘为初级专家职务的人才,各单位按照省分公司《薪酬分配制度调整优化方案》(粤邮分[2015]334号)规定,自201611月起调整薪级工资,薪级工资连升三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仍按照集团公司和所在单位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退休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岗位工作的,解聘人才专家职务,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五、职业发展激励

    对各类各层级人才在职业发展上给予政策倾斜: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考虑给予取得人才资格的人员报销一定的学习资料费用;

    2、在对各类人才定期组织提升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提供交流锻炼和参加对外交流学习的机会;

3、将人才作为评优选先、干部选拔任用的优先条件,切实打通各类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搭建人才激励的发展平台。

六、日常管理与考核

各单位要对聘任为相应专家职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一)人才考核管理

1、人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主要与履职情况挂钩,聘期考核主要从能力素质提升、作用发挥、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于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人才层级直至取消初级人才资格,其中,聘期考核降级退出的比例原则上在5%10%之间

2、如有因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等情形,取消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对于弄虚作假,工作业绩和成果存在不真实的,取消人才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相关薪酬,三年内不许申报参加人才评定。

(二)人才流动管理

1、由其他类别人才转为经营管理人才的,原类别人才层级予以保留,专家职务予以解聘,不再享受人才待遇。

2、由营销销售、技能人才转为专业、科技、营销策划、基层经营骨干人才的,对于初级人才需要重新申报评定。

3、专业、科技、营销策划、基层经营骨干人才之间相互流动或转为营销销售、技能人才的,及营销销售和技能人才之间相互流动的,保留人才层级,重新聘任相应专家职务。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党组(党委)要从关系邮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认识和推动人才评价选拔工作,按照省分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人才评价选拔各项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单位在人才评价选拔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把优秀的、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选拔出来。对于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拔,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单位要健全人才考核与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认真做好人才的日常选聘、考核和使用管理,切实发挥好各类人才作用,有效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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