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根据群众举报,市反贪局依法查办了三甲镇长沙村村干部温某、杨某、杨某邦3名村干部涉嫌共同贪污扶贫开发资金案件,这一案件近日已移送审查起诉。
省政府近10年来大力实施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政策,规定对距离村委会7公里以上,属于边远分散革命老区的村庄,只要全体村民自愿申请搬迁到外地建房居住,当地政府又能够抓好搬迁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的,省、市各级财政部门就会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扶持农户搬迁建房,而在申请搬迁扶持款之前已经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村民则不列入项目补助范围。
犯罪嫌疑人温某、杨某、杨某邦所在的某村委会虽然属于革命老区,且部分自然村环境恶劣,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但这些村的村民迫于生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已自发陆续搬迁到台山、新会及珠海市等地建房居住,只是户口仍留在原居住地。
上述3人得知搬迁政策后,打起了政策的“擦边球”,从2005年至2013年,3人以协助村民申请搬迁到外地建房居住的名义,先后收集了村委会下属3个自然村共56户村民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虚假申报、骗取财政下拨搬迁扶持款,除将部分搬迁扶持款交给村民之外,3人共同私分侵吞搬迁扶持款20多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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