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多措并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2016-03-11 09:25:28 文章来源: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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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先后成立了阳春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和重性精神病人排查行动等领导小组,制定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了部门职责,强化了患者治疗管理,确保严重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每年围绕10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去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5万份,接受咨询近3万人次;同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及农村医生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强化动态排查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精神病人排查工作,走访社区、村(居)委会,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发现后及时列入管控,并做家属工作,督促监护人将精神病人送精神病医院治疗。特别是针对春季精神疾病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列入国家卫计、公安部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患者,重点开展救治救助情况普查,实现对精神障碍患者等级信息的动态掌握和“全方位”监测。三是加强患者档案管理。每年组织精防机构和精神病医院相关人员举办为期1个月的“精神卫生义诊”下乡活动,深入基层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和服药管理工作,对各镇(街道)、村(社区)收集的病例进行诊断复核,严防脱管漏管,并由基层卫生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重性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录入网络系统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强对外来人员集中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摸排,严防流动患者肇事肇祸。四是落实监护管理责任。大力推进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治疗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探索开展精神卫生专业社工试点,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五是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于享受低保的精神障碍患者,作为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六是积极开展临时救助。按“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三无人员”、严重精神障碍者临时救助工作,对患有精神障碍的“三无人员”及时协调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送往市精神病院收治,为其支付生活费以及救治费用,并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者进行临时救助。七是切实做好强制医疗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精神卫生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推动强制医疗所和精神卫生福利场所建设,健全精神疾病防治网络,依法依规加强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得到有效救治。八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救治救助工作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甚至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坚决使用挂牌整治甚至一票否决,严格把责任落到实处,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九是抓紧筹建市公共卫生医院,医院规划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33200平方米,预算建设总投资1.6亿,拟按二级专科医院标准建设,该项目已列入2016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卫生医疗设施和精神病人住院救治环境。

    近年来,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病管理项目投入资金419.5万元;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资金130万元,保证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去年底,我市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库患者4643人,在管4512人,管理率97.2%,全市登记住院的800多名重性精神病人得到有效的防治管理。去年全市共有1687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共收治精神障碍病人2.1万人次,支付治疗费用122万元。今年以来,共救治救助有精神障碍的“三无人员”53人次,支付救助费用18万元;临时救助精神障碍患者81人次,支付救助费用18.5万元。由于我市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确保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风险,没有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行为,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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