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根据阳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督导的通知》(春经普办字〔2023〕8号)文件要求,阳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1日至9月15日对各镇(街道)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督导。

本次督导分为三组,由市经普办领导分别带队到各镇(街道)督导当地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督导的主要内容一是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二是单位清查数据质量;三是单位清查工作进度;四是宣传动员开展情况。

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交流、听取各镇(街道)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镇(街道)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各镇(街道)经普办重点强调要在跟上清查工作进度的同时保证清查数据质量,并与各镇(街道)经普办深入探讨单位清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思路和工作要求。

通过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普查机构的层层推动和落实,广大普查员和指导员挨家挨户夜以继日的入户清查,及时准确填报单位和个体户数据,清查工作取得成效,截至9月15日上午,我市单位和个体户清查采集进度分别是47.7%和47.2%,在阳江各县区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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