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安全防范工作部署,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城镇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筑牢燃气安全防线,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7月27日至29日,市安委办牵头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7家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邀请省燃气行业专家组建专项工作组,坚持专业查险、靶向施治,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作业现场规范管理、隐患问题闭环整改、应急保障处置五个方面开展核查。全面对燃气储存设备、输送管道、调压装置、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设施设备维保检测及运行状况进行排查,聚焦整治设备老化、防护措施缺失、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设备带病运行等突出隐患。本次检查累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49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7条、较大事故隐患21条、一般事故隐患121条。



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检查组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能够当场整改的问题,现场督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立即整改、现场销号;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举措,实行台账化管理,推动全部隐患闭环清零。
下一步,市安委办将紧盯隐患整改销号全过程,强化跟踪复核,严防隐患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各燃气经营单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健全燃气安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强化燃气储存、经营、输送、使用全链条管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效能,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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