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2020-08-18 18:44:32
文章来源: 阳春市气象局
阳春突发气象灾害
预警信号发布(变更、解除)通知
流水号:202008181706
信号类型 | 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
预警内容 | 台风“海高斯”16时中心位于阳江市东南方约39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9级(23米/秒)。预计其将以20到25公里的时速向西偏北方向移动,最大可能于19日白天以强热带风暴(11级)或台风级别(12级)登陆珠海到阳江之间的沿海地区。受其影响,18日夜间到19日,我市有暴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风力7-8级阵风9-10级,阳春气象台2020年8月18日17时01分将台风蓝色升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请尽早做好防御工作。 |
防御指引 | 【防御指引】 1.进入台风防御状态,密切关注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防御台风通知。 2.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或者在安全情况下回家;学校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回家。 3.居民应当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尽量避免外出;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应当及时撤离,确保留在安全场所。 4.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止高空等户外作业。 5.滨海浴场、景区、公园、游乐场应当适时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 6.海水养殖、海上作业人员应当撤离,回港避风船舶不得擅自离港,并做好防御措施。 7.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实时关注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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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阳春市气象台 |
发布(变更、解除)时间 | 2020年08月18日17时06分 |
预报员 | 陈丹彤 |
签发人 | 成仕凡 |
政府领导 批复时间 | |
确认电话 | 0662-774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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