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类型
发布大雾解除预警信号
预警内容
目前我市能见度转好,阳春市气象台于2023年4月11日08时05分解除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防御指引
发布单位
阳春市气象台
发布(变更、解除)时间
2023-04-11 08:05:8
预报员
蓝仪靖
签发人
陈时东
政府领导
批复时间
确认电话
0662-7733359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 发布大雾解除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