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类型 | 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
预警内容 | 目前我市能见度低,部分地区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且将持续,阳春市气象台2024年1月31日07时35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请注意交通安全。 |
防御指引 | 1.驾驶人员注意安全,小心驾驶。 2.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安全。 3.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
发布单位 | 阳春市气象台 |
发布(变更、解除)时间 | 2024-01-31 07:35:28 |
预报员 | 陈丹彤 |
签发人 | 陈时东 |
政府领导 批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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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电话 | 0662-7733359 |
【阳春大雾预警解除】目前我市能见度逐渐好转,阳春市气象台于2024年1月31日14时19分解除大雾黄色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