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大雾解除预警信号

2024-03-10 09:25:31 文章来源: 阳春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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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类型

发布大雾解除预警信号

预警内容

目前,我市能见度已有所好转,阳春市气象台于2024年3月10日09时18分解除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防御指引

发布单位

阳春市气象台

发布(变更、解除)时间

2024-03-10 09:18:50

预报员

蓝仪靖

签发人

陈时东

政府领导

批复时间

确认电话

0662-77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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