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类型
发布大雾解除预警信号
预警内容
目前,我市能见度已有所好转,阳春市气象台于2024年3月10日09时18分解除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防御指引
发布单位
阳春市气象台
发布(变更、解除)时间
2024-03-10 09:18:50
预报员
蓝仪靖
签发人
陈时东
政府领导
批复时间
确认电话
0662-77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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